这是山东高法最近披露的一个案子,是个非常典型的居民住宅火灾。大体的事儿就是住在2楼的王某某家起火了,王某某带着两个孩子跑了,并且没关户门,结果烟气进入楼梯间。住在5楼的2人听说起火开门就跑,结果烟太大死在5楼的楼梯间。
死者的家人把王某某、物业公司、开发商、消防队、公安局、住建局、街道办事处、供电公司都起诉了。
法院最后判王某某一家人赔给死者136万,判物业公司赔55万,另30%的责任由死者自行承担,以下是详细点儿的描述:
陈某某、王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住某小区*号楼一单元2楼东户;王某一与年仅3岁的赫某某系母女关系,二人住该单元5楼西户。
2024年6月27日19时51分许,王某某家中南侧主卧室内吸顶灯发生电气故障引起火灾事故,丈夫陈某某当时不在家,王某某发现后遂带两个孩子下楼逃生,但未关闭主卧室门及入户门,致使大量烟气进入楼道。王某某逃生到楼下后,与周围邻居一起呼救一单元起火,业主抓紧下楼。
王某一得知发生火灾后,即带其女儿赫某某从楼道往外逃生,二人因吸入大量浓烟,晕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消防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该户南侧主卧室内屋顶中部灯具内发生电气故障。火灾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后出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对火灾成因分析为:(1)起火点周围可燃物多;(2)王某某逃生后未关闭屋门和入户门,导致剧烈燃烧后烟气迅速向楼道内蔓延扩散;(3)盲目逃生造成人员伤亡。
经核定,因王某一死亡造成的损失合计1547659.07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因赫某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1087991.68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起火原因为王某某家主卧室屋顶中部灯具内发生电气故障,王某某未关闭主卧室门及入户门即慌忙逃生,导致大量浓烟进入楼道内,王某一带赫某某从楼道盲目逃生,吸入浓烟,致二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二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陈某某、王某某二人对房屋内灯具及线路等负有直接管理义务,灯具使用时间过长,而未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王某某发现主卧室起火后,未关闭该卧室门及入户门即带孩子逃生,致使大量浓烟进入单元楼道,二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共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消防安全月期间未组织以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为内容的消防演练;未按要求组织居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未能有效落实有关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不到位,单元楼内消防栓无水。综上,对于涉案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损失的扩大存在过错,其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王某一在火灾发生后,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选择带其未成年的女儿赫某某盲目逃生,导致吸入大量浓烟后一氧化碳中毒,是造成二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小区6层住户在开门发现浓烟强烈的情况下,选择了返回屋内固守待援,就没有造成伤亡情况,也能印证王某一存在过错 ,故应减轻有关被告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王某某、陈某某及其他承担责任的被告的过错程度和本案实际情况,酌定以被告陈某某、王某某承担50%、物业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为宜,即由陈某某、王某某共同赔偿原告135.8万元;由物业公司赔偿原告54.7万元。
消防队、公安局等其他6家单位,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靠山屯的话:
这只是民事案子,王某某还有可能被判刑坐牢。所以,要学会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儿:家中发生火灾后,如果灭不了要跑的时候,顺手把门关上(着火房间的门,其他房间的门,户门),那基本上就妥了,既不用赔钱,也不用坐牢,火灾给家里带来的损失也能减少。
学习资料
靠山屯闲话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
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屯主微信号:ifir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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