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李律师法律快餐车第九十二期。
本期来聊一聊政府采购的刑事范围。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等。因此我国政府采购方所调整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能够签订合同的形式来体现,而且采购活动必须要是有偿的,不包括赠送采购人之间无偿调剂等行为。
也就是说免费的或者其他的赠送不属于采购的刑事范围。采购的方式不仅仅是购买,还可以有租赁、委托、雇佣等等。这就是政府采购的刑事范围。
我是李和李律师,本期的法律快餐车到此结束,如果朋友们有任何的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来和李律师聊一聊。李律师欢迎大家,也希望大家能够在我的评论区下方留言。法律快餐,解你疑难法律快餐,给您安全法律快餐,祝你平安法律快餐,也带给你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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