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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局长酒后驾车砸店被停职调查 干部的“家事”更不能破底线、踩红线丨有一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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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芳杰

据河北邢台市任泽区经开区管委会2月20日发布情况通报:2月18日,针对网传“邢台任泽区一局长酒后砸店伤人”,任泽区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官方通报

经查,视频中男子为任泽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局长杨某。涉事门店为其父母所有,现由其弟杨某、弟媳达某某经营。因家庭矛盾,2月17日晚,杨某酒后驾车到涉事门店,与达某某争执后发生冲突,因情绪失控砸坏店内物品。

目前,杨某已被停职,区纪委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其涉嫌酒后驾车和毁坏物品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被砸坏的门店 网络视频截图

杨某冲动、失范的举动,看似自家的“家务事”,细究起来可没有这么简单。从酒驾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者不得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作为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党员干部,杨某知法犯法踩红线,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而面对家人,杨某暴力砸毁父母门店,情绪失控,有违公序良俗,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待自己的父母尚且如此,又如何能善待群众?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为首要。党员领导干部的“家事”映照家风,也是事关作风形象的大事要事。生活纪律同样是党的纪律,是要坚决遵守的,踩红线、破底线的行为,必然要受到查处。党员干部应该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常常检身,时刻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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