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中央在北京召开了近年来最高规格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及时为民营企业指明方向,鼓舞信心。
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特别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
对民营企业而言,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等方面的困难,往往是想想办法可以努力克服的。唯有法治与政策,往往关系到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自身的生死存亡。
2月18日,在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公布了7件“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的典型案例,从个别案例中,我们可以一窥民营企业面临的法治困境。
一起案例中,天津某公司史某某等人研发投放助贷APP和H5网页,吸引有贷款意向的用户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线下信贷机构和贷款中介,为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并收取费用。
2023年3月11日,外省某县公安局对史某某等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抓获史某某等19人,冻结公司相关账户资金1572万余元,并扣押史某某、任某某存单、手机等财物。
经过最高检等四级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26日撤销案件,全部解除查扣冻并全额返还涉案财物。
事件虽然最终有了好的结果,但是历时近两年时间,相信不仅当事人的公司和生意已经毁了,当事人恐怕也是身心俱疲,再也难以鼓起创业勇气了。
另一起案例中,潘某某等人通过购买石油进行“洗钱”,东明某化工企业在向潘某某等人卖油过程中,并不知道资金性质,因而有2000万元涉诈资金流入该企业,导致公司账户内24亿元先后被多家外地公安机关冻结。经过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分赴全国多地“做工作”,才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解冻。
在全国范围内,一些办案机关超范围、超金额冻结企业及个人银行账户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且通常是异地办案、异地冻结,往往给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飞来横祸”。
一些地区的司法部门,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司法案件,特别是起诉政府部门的“民告官”案件,根本“不敢作为”。
如2018年被青海省民和县有关部门“一刀切”强拆的“青海水源山宗”农业园区,企业经营者依法起诉涉嫌非法强拆的政府部门,当地法院两次以“政策性原因”拒绝立案。如今虽然已经立案,但是案件进展缓慢,正义迟迟难到,不仅导致一座投资1.4亿的农业观光旅游园区“灰飞烟灭”,而且使得民营企业家“倾家荡产”。
在轰动一时的“催收巨头”湖南永雄案中,湖南永雄集团于2023年5月因为安徽警方的跨省办案被迫停业。目前,涉及湖南永雄集团四家分公司的案件,当地法院均以“不能抗拒原因”为由中止审理。该案件历时已近两年,一家年纳税数亿元的金融服务龙头企业早已轰然倒塌,却迟迟等不来一个明确的司法结论。
值得庆幸的是,在2月18日的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检察机关已经明确宣布:着力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对涉企案件,坚持以地域管辖为原则、指定管辖为例外;办理跨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由办案检察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层报至省级检察院审批决定。
对民营企业而言,以上硬性规定无疑是一颗定心丸。正如总书记所指出的:“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肯定有不规范甚至触犯法律的地方,相关部门如果依法执法,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罚,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反而是有利的。最怕的就是各类奔着“搞钱”而去的趋利性执法;各种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扩大执法和扩大处罚;以及对企业涉嫌违法的久拖不办,生生将企业拖垮的“拖式执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当前最缺的是信心与确定性。在各地响应中央号召,纷纷出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之际,最好的支持就是依法治企,特别是抓紧纠正此前针对民营企业的各类“冤假错案”,使广大民营企业家真正恢复信心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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