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陈刚、许家生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鄂城区委政法委拟确认陈刚、许家生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对陈刚、许家生主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17日开始至2025年2月23日结束,为期7天。
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实名向鄂城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027-60876361。
附件:陈刚、许家生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中共鄂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
陈刚、许家生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陈刚,男,1966年12月出生,鄂州市游泳协会前会长,鄂城区古楼街道濠塘社区居民。
许家生,男,195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鄂州市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鄂城区凤凰街道澜湖社区居民。
2月5日,大年初八的下午,长江鄂州段江风凛冽,水面气温已降至冰点以下。此时,陈刚、许家生等冬泳爱好者像往常一样前往协会集合,准备进行冬泳训练。忽然听到江边传来一阵惊呼“快救人快救人!”只见一个女子被江水淹没了腰身,身体逐渐向江心移动。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险情,陈刚毫不犹豫地跳入刺骨的江水中,他奋力抓住女子漂浮在江面的头发,随即再一把拉过女子的臂膀,将其拽出江面,而岸上的许家生等人立即拨打110、120并抛掷出救援绳配合,一拽一拉共同将女子成功救回岸边。大家合力将落水女子抬到安全地带。他们默默守护着女子,直到民警和救护车赶到现场。确认女子无大碍后,他们才悄然离开现场。
来源| 鄂城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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