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4.91亿元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一上市公司 收 处罚书并可能被实施退市警示。
2月12日晚间,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或“ST华微”)披露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华微电子表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健康发展,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ST华微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鹏盛、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芙拉沃”)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5年至2023年,根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要求,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等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均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持续非经营性占用的华微电子资金,是用于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偿还对外借款及利息、收购股权、对华微电子增资配股、解除所持有的华微电子股权质押以及维持日常经营等用途。
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高达14.91亿元。
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除此之外,华微电子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还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华微电子的多份临时公告中,华微电子否认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存在关联关系;否认华微电子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存在资金往来;否认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经查明,华微电子多份临时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华微电子2019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还存在重大遗漏。2019年4月1日,华微电子发布《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未披露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华微电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收千万元罚单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华微电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上海鹏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罚款。
吉林证监局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称,华微电子应积极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上海鹏盛应切实履行归还义务,按时归还占用华微电子的资金。华微电子应认真吸取 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华微电子在公告中称,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149067.82万元被占用资金,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前,华微电子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华微电子2023年度 被 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情形,2024年5月6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华微电子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并将严格按照吉林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鉴,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本次责令改正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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