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广东省东莞市 纪委监 委通 报, 东莞市大岭山镇党委委员叶浩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东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叶浩宁,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东莞大朗人,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担任大朗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校校长、横沥镇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办主任、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武装部长等职务,现任大岭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负责基层党建、人才、组织人事、“两新”组织党委、老干部、关工委、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镇属工程建设、城市更新、教育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关工委、工程建设中心、城市更新中心、教育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团委、大塘朗村、金桔村。
来源:廉洁东莞、东莞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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