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深圳交通执法在宝安区机场空港六道,依法对一辆粤B号牌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此车该趟行程的订单正处于非正常状态。执法人员依法对司机和乘客进行询问。
经询问,乘客表示不认识司机,未通过任何平台下订单约车,是被机场拉客人员搭讪询问并带上车,从深圳宝安机场出发准备前往东莞市塘厦镇,到达目的地后需要支付车费,并表示上车后有看到司机扫码付款给拉客人员。
司机回某坦白,为了逃避检查,用另一台手机下的订单,为了不被平台扣费就没点确定,这才有了这个“非正常状态订单”。经调查,该车辆与司机均已取得网约车相关营运证件。
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回某涉嫌网约车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巡游车可以巡游揽客或者在站点候客,也可以通过电召、网络等预约方式承揽乘客;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承揽乘客。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不得驾驶网约车巡游揽客或者变相巡游揽客,不得使用巡游车通道、候客区等巡游车专用服务设施。
本案中,双证齐全的合法网约车为了不被平台扣费就没点确定,采取线下揽客结算的方式违规经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驾驶员将面临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司机线下交易,最高会被罚多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