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曲江千林郡小区的业主们最近几天同小区地产方、物业方爆发了纠纷和对峙。引发网络关注。
- 这究竟是咋回事?
2月15日(发布日期),西安。根据网传的图片显示,有众多业主聚集在小区门口,车辆也排成了长龙。
据了解,是小区地产和物业纠结一批人在车库前阻拦业主,引发对峙事件。冲突起因似乎是与小区车位出售有关。据小红书博主反映:“18万没产权的车位不买不让进车库”。
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这次小区地产方强制出售地下车位,出售的车位没有产权,仅有使用权。价格也是相当离谱,要18万元。
由于小区业主普遍不接受这样的强制车位出售,业主现在已经无法入库停车。
有周边居民反映,地产和物业的刻意阻拦,导致业主车辆滞留路边,已经造成附近道路交通拥堵和堵塞。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我们来看看部分网友的评论和观点:
中立角度评论,小区售卖车位无可厚非,作为投资方,购买土地,建筑,和房子一样进行商品交易合理合法,业主不买,又要享受停车权利,这是闹得哪出?当下经济大环境不好,很多人都没钱,购买力下降,采取这种方法明显不合理,不过地产方车位售卖18万一个,也有点黑,太贵了。
这个小区属于长安界内,不属于曲江,小区名字叫曲江,开发商把业主们忽悠了。小学初中高中只能在长安读书,无法读城六区的学校。
想不通小区车位的所有权怎么属于物业了,就好比你家里的管家拥有你家的话语权。它们有什么权利卖车位?没有业主负担地皮费,它们的车位建在哪里?车位占的是全体业主的地皮。
支持业主合理合法正当维护自身利益,18万买无不产权的车位,且不买不让进车库,如此野蛮霸道的行径,必须予以曝光和处理。
车位分三种:1,属于业主的由业委会决定。2,完全属于开发商的,这种开发商在建设车库时没有享受政府政策,与商品房严格分开的,不占用容积率,绿化等,这种产权完全属于开发商,争议最大的是第三种,由开发商出资建设享受经营权,不允许出售但开发商以租代售,签的是租赁合同,如果单从经济角度看对业主也是划算的。但有个问题就是法律对这样的租赁合同保护期是20年,合同也只签20年其他时间属于开发商赠送,如果开发商不诚信,比较贪婪,或经营不善20年后再次用车库谋利,会很轻松把业主赶出车库。相似的游戏再玩一遍,解决这种矛盾的根本是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用法律保护各方的利益。
- 其实,类似业主与开发商或物业的纠纷事件,可谓屡见不鲜,比比皆是。而主要问题包括车位、交付后的质量问题、服务物业费等等比较突出。
针对小区的车位出售,有律师指出,一般情况下,物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外售卖车位是合法的。若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且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未对车位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物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对外售卖车位。
售卖车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应合理,不能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在售卖车位前,应向业主公示相关信息,如车位的数量、价格、使用规则等,确保业主的知情权。
而如今业主与物业及开发商纠纷的焦点是费用问题,也就是定价根本不合理。这就需要大家坐下来协商,理出一个合理的方案,双方都能接受。而以尖锐的对峙阻拦业主车辆进场,显然只会激化矛盾,解决不了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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