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4日下午,澎湃新闻从被害人家属窦女士处获悉,她接到临沂中院电话通知,贺法田已于14日上午被执行死刑。此前,最高法已就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贺法田死刑。
(2月15日澎湃新闻)
山东临沂沂南县苏村镇王泉村村民窦勤孝在自家地里做农活时,被同村村民贺法田杀害。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杀人犯被执行了死刑,那是罪有应得。正义会迟到,但是一定会来到。不过,这可不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杀人案件”。杀人犯贺法田,于1987年曾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未进监狱服刑。此前,相关媒体曾将这一案例称为“纸面服刑”。
我们可以搞一个假设,假如当初被判处十年徒刑之后,贺法田能够在监狱里待着,是不是就不会有悲剧的发生?答案不是“绝对的”,但是,最大的可能是悲剧不会发生:因为接受了刑罚之后,接受了教育之后,他有可能会是金盆洗手、重新做人。但是,时光不会倒流,悲剧还是发生了。这里需要我们尤其揪住的一点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贺法田是“一天牢房都没有坐”。
此次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沂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23年8月15日出具办案说明记载:关于贺法田于1987年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但未进监狱服刑问题。经多方查证,因当时办案人员亡故或年老记忆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贺法田未进监狱服刑的具体原因,未能查到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及相关法律文书。
贺法田 1987 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未进监狱服刑。多年后,因新的犯罪事实他被追责,最终被核准死刑。当执行死刑的消息传来,似乎一切罪行都有了最终的“答案”,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纸面服刑”后再杀人:执行死刑了,就能一死百了?
“纸面服刑”现象绝非个例,它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刑罚的执行是这道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纸面服刑”却让这一切成为空谈。
查清楚贺法田未服刑的原因才是最终的正义。办案人员亡故或年老记忆不清等不是为“纸面服刑”画上句号的理由。当然,由于时间久远,要查清楚、查明白,确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既然问题摆在面前,既然疑问就在眼前,再难也需要一个真相。那就是要排除万难、穷尽办法,也要把真相调查清楚,也要让真相水落石出。
虽然贺法田最终被执行死刑,看似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但从根本上说,这并不能完全消除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因为,这里只是一个逗号,还有问号待解,岂能徒留一个惊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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