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了数年,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的所谓江秋莲女士骗捐一案,如今经过警方缜密调查,目前已经给出了最终结论,江秋莲女士并不存在所谓的骗捐行为。
而且江女士非但没有骗捐,还捐款了八十万元。
尽管此案已经尘埃落定,事实已经调查清楚,那么,当初带头造谣网暴污蔑江女士的那两人该承担何种法律后果呢?
特别是这位网名为“理记”的人,当时放言:彼时江歌“生父”有家庭,江歌生父不认孩子的真实原因是,因江女士当时从事的职业,无法判断孩子是谁的。民营亲子鉴定2000年才在国内开展。
那么,当初正正有词,煞有其事地抛出如此严重损害江女士人格尊严的结论的人,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个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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