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被小偷索赔20万”的新闻,阅读量1.5亿
自媒体的兴起,催生了一支庞大的自媒体作者队伍。对于每个自媒体作者来说,能不能吸引到足够关注量,是个决定前途命运的大问题,于是就有不少自媒体作者“独辟蹊径”、编造一些耸人听闻的虚假新闻,以吸引人气。
2018年12月19日下午,某微博博主发布一条信息:
- 【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一分不能少!】武汉的刘先生停放在楼下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被小偷看上了,小偷在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赔偿金,且一分不能少。
- 最后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5万块钱的。
小偷偷人家东西时、出事儿了,被偷的人家得给小偷赔钱?这事儿,十个人听了、得有九个人目瞪口呆,另一个人会气晕过去:这世道难道就没有天理了吗?这条微博链接了信息出处,系某报纸于19日见报的一篇评论“小偷偷电瓶车身亡车主要不要赔偿”。
假新闻的出处来自于某官媒
武汉中级法院辟谣
接下来,正如俗话说的那样”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不到一天时间,这条微博的阅读量已达1.5亿,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此事引起了武汉市法院高度重视,通过认真的梳理和核查后发布公告称:武汉两级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武汉各区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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