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2月10日,贵州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通知。
文件提出,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相结合。
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计划并按规定时序建成的项目,实行保障性并网,并按要求配置项目建设装机容量10%(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以上储能或购买储能服务;
未按规定时序全部建成的实行市场化并网,超过规定时序半年内(含半年)建成的部分,按装机容量的20%(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以上配置储能或购买储能服务;超过规定时序半年以上但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建成的部分,按装机容量的30%(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以上配置储能或购买储能服务;超过规定时序一年以上未建成的部分,不予并网。
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取得核准备案后,优先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建设的配套送出工程应充分进行论证,可以多家企业联合建设,也可以一家企业建设,多家企业共享,经电网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双方协商同意,可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原文如下:
20241211:
20241014: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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