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全力营造安全喜庆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城管执法、住房保障部门要指导辖区各物业公司,确定烟花爆竹“指定燃放区”,采取多种方式向市民朋友广泛告知,设置醒目标识,安排专人值守,引导市民朋友在“指定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二、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国家机关;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加油站、加气站、城镇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经营场所或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及周边;7.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周边;8.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9.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10.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其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任何时间均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时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除除夕当日外,倡导在早7时至晚11时燃放,其他时段应避免燃放,以免影响市民朋友正常作息,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市民朋友应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经营场所,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后选购烟花爆竹。
五、市民朋友要文明燃放,倡导在指定燃放区和燃放时间进行燃放,不在深夜、凌晨居民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易燃物、地下管井、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对着窗户、不在楼道、阳台燃放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烟花爆竹。
六、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通告要求;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文明意识,主动遵守通告规定。
康巴什公安分局联系电话:110
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477-8595910
区城市管理局:0477-8599944
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编辑:袁思嘉
校对:李仙渝
审核:李臻昊 王芳
终审:纪杰峰
推 荐 阅 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