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中金管罚决字〔2024〕22号)显示, 山西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违规发放异地贷款被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行政处罚决定:对山西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
同时,对当事人袁长刚(时任山西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李国杰(时任山西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负责人)、权立辉(时任山西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部负责人)等3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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