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河南驻马店,有个叫王胜利的名贼。
他的团伙专挑高官下手,县委书记、县长、银行行长,无一幸免。
作案频繁,屡屡得手。
2011年9月30日深夜,王胜利带人潜入正阳县委书记赵兴华家,一举盗走92万元现金。
一年后,王胜利因另一案件落网。
令人咋舌的是,92万元的赃款金额“奇迹般”改为6040元。
名贼虽落网,真相却被掩盖。
河南小偷王胜利:一年偷了54个处级官员的家,搬走600多万现金!
专挑处级官员下手
盯上县委书记办公室的小偷,是怎样一群人?
王胜利,这个团伙的头目,算是个老油条。
他和手下的四个同伙,个个都有前科,因“缘分”在豫南监狱聚首,结了同盟。
王胜利出身于上蔡县黄埠镇杜庄。
2007年,他因盗窃被判五年,刑满归来不久,便再度“重操旧业”。
他的手下也不遑多让。
许顺明,南阳市桐柏县人,早在1995年就因盗窃入狱,后来又因殴打妻子获刑两年。
出狱后,喝醉了竟跑到派出所大骂民警。
曹森明,上蔡县刘林村人,2008年因盗窃被判四年。
至于另外两个——王伟、赵拴紧,亦是上蔡县人,同是这团伙里的得力干将。
他们在2011年春天前后出狱,短短一年多时间,王胜利便带着这群人将驻马店周边的县城摸了个遍。
踩点,侦察,每一步都做得滴水不漏。
某些地方,甚至需要三个月到半年时间勘查。
他似乎早已从过去偷乡镇科级干部的日子里,总结出了一套经验。
而这一次,他盯上了更大的目标——县委书记的办公室。
他们选择的时机颇为讲究。
过节前后,干部调整期间,正是官员家中财物堆积如山之时。
他们动手果决,得手后迅速撤离。
落网之后,王胜利在看守所里仍不改吹嘘的习气。
他说:“每次动手,少说也有百十万的进账。”
王胜利的“大业”,始于2005年。
这一年,他将目光投向了政府机关。
七月,他在上蔡县西洪乡政府试手。
九月,又窜至上蔡县财政局和工商局局长办公室,把手头能搬走的东西一扫而空。
十一月,他的脚步延至汝南县委办公楼和审计局,连烟与茶杯也不曾放过。
十二月,更不辞劳苦地跑到开封杞县,掏空了人民政府办公楼里4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2007年,他被上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12月,他刑满释放,竟毫无悔意,反而积极物色帮手,再度踏上“事业”巅峰。
他这一次,将目标明确锁定在县处级官员的办公室与住宅里。
尝过甜头的他,胆子越发大了,行事也愈加肆无忌惮。
2012年12月7日深夜,王胜利与他的团伙再次行动。
他们潜入正阳县南环路信用联社的院内,剪窗而入,撬开保险柜,从正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理事长武某的办公室里盗走一万余元现金和若干物品。
次日,武某报警。
局长节清林对此案极为重视,当即命令刑警大队限期破案。
此案耗时20多天,朱玉东带领的专案组民警走访了无数人,最终将王胜利及其两名同伙一并擒获。
事情发展到这里,开始变得扑朔迷离,甚至有些荒诞。
侦查人员对王胜利等人分组讯问,本以为这不过是普通的盗窃团伙。
随着审问深入,答案却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他们相继交代,自2011年9月以来,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流窜山西夏县、安徽利辛、河南商丘、南阳、周口、驻马店等地,作案几十起。
赃款才6040元?
2011年9月30日夜,月光惨白,正阳县老武装部家属院里,一片死寂。
王胜利领着他那群“同道中人”,猫着腰,屏着气,悄然潜入了县委书记赵兴华的家。
窗棂被利索地撬开,屋内的保险柜也未能幸免。
他们得手时,钞票的清点声如同风过枯叶,一阵轻响便卷走了整整92万元。
这92万,绝不是寻常来路的钱,而是许多人“孝敬”赵书记的“诚意”。
两天后,赵兴华得知此事,脸色顿时变得比墙上那张旧日历还要难看。
倘若报警,必然掀起轩然大波;不报,则这些钱就此打了水漂。
他权衡再三,最终选择了沉默。
他知道,钱是没了,事却不能再大了。
然而,这盗窃案金额之巨,已然震惊了正阳县公安局。
专案组长朱玉东在最初的审讯中,竟从王胜利口中听到了另一个版本:他们不止潜入赵兴华的住宅,还从他的办公室顺手牵羊,带走了90万元。
这消息传到局里,顿时炸开了锅。
朱玉东如坐针毡,犹豫再三后,他硬着头皮将此事向赵书记“汇报”。
然而,赵兴华冷冷一笑,话中有话:“被盗是事实,但哪里来那么多钱?也就几千元罢了。”
自那之后,朱玉东等人便“灵活”修改了案情——92万瞬间缩水为6040元。
一场偷天换日般的操作,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完成了。
可赵兴华并未因此放松。
那些天,他明显焦躁不安,三番五次催问案情进展。
与此同时,他还屡次威胁办案警员,暗示朱玉东“官场旧事”,言辞中透着几分阴狠。
朱、赵二人,明里暗里,各握对方一根“软肋”。
2009年初,正阳县的冬天冷得刺骨,官场却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那时候公安局局长姚华银一纸提拔,将刑警大队一中队队长朱玉东扶上了真阳派出所所长的位置。
而这“扶持”,并非无缘无故。
据传,朱玉东为此悄然奉上了十万元,是一笔不大不小的“心意”。
三年后,2012年7月,姚华银因受贿锒铛入狱,昔日“提携”朱玉东的行贿旧事,也随之暴露于阳光之下。
这本是一次落井下石的机会,却阴差阳错成了一场新局的开始。
县委书记赵兴华听闻此事,嘴角一勾,心中已然有了盘算。
他知道,这把柄握在手里,足以让朱玉东俯首帖耳。
当时朱玉东不仅未受影响,反倒仕途顺畅,甚至从派出所重返公安局,摇身一变成了刑警大队的大队长。
这一跃,竟让他从小池塘游进了大河流。
把柄在手,赵兴华的要求绝不含糊。
他指示朱玉东“善后”,尤其是那起王胜利盗窃案中涉及的92万元赃款。
为确保口供一致,警方特地找到王胜利,和他推心置腹地“商量”了一番。
王胜利虽是惯偷,却也明白其中利害。
他心领神会地配合,硬是将自己在赵书记家里偷的92万元压缩成了6040元。
对他而言,这不过是“顺手为之”。
此后,王胜利果然“守口如瓶”,从未再提赵兴华的名字。
于是,三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平衡:小偷闭嘴,警察隐瞒,书记安心,彼此心照不宣,外人一概不得而知。
一切似乎都按照既定计划进行。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半年后,这座看似牢固的堡垒却轰然倒塌。
赵兴华因腐败问题落马,牵出了那场匪夷所思的造假案。
2014年6月,昔日不可一世的刑警大队长朱玉东,连同警员孙辉,一并因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的罪名被刑拘。
赵兴华,2006年5月调任正阳县县委书记。
然而,正阳县的百姓给他取的外号,却比他手中的权杖更能说明问题。
从“赵中华”到“茅台哥”,再到“赵三千”,每一个绰号都将他的奢靡生活照得纤毫毕现。
他抽烟,只抽中华;喝酒,非茅台不碰;至于吃饭,饭桌上的消费若少于三千元,他宁可推杯换盏也不肯动筷。
2014年,赵兴华在接受纪委调查时,终于松口承认:他家中那90余万元现金,确实被盗了。
即便赵兴华已被“双规”,2014年3月正阳县法院审理此案时,检方起诉书上仍然写着这荒唐的金额:6040元。
2014年4月,驻马店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三方联合,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重审。
这一次,王胜利终于“坦白从宽”,一口气交代了在赵兴华住宅盗窃巨额现金的事实。
不仅如此,王胜利还供述,他和手下从正阳县一路偷到邻县,甚至驻马店市下辖九县三区,至少五个县的县处级官员住宅被他们“光顾”过。
这些官员,有的是县领导,有的是财政局局长,无一例外,都成了他们的猎物。
为什么敢如此“嚣张”?
王胜利的答案堪称一针见血:这些官员,本身就不干净。
他们的心理,他摸得门儿清:财物被盗了,报警就等于自揭家丑,倘若被上级知晓,丢的不止是钱,还有乌纱帽。
于是,他屡屡得手,逍遥法外,靠的就是这些官员的鬼胎心思。
比如2011年10月29日,他伙同团伙成员潜入平舆县委书记王某家。那一夜,满屋寂静,他们搜刮了一圈,最终带走的,只是300元现金和七八条烟。
2012年12月30日,他们窜入唐河县委书记刘某家中,盗走现金11万元、金砖六块(共400克,约合13.6万元),外加烟酒若干。
同样的手段,在2011年11月5日夜,他们光顾了西平县委书记张金泉的住处,带走了3万余元现金和四部相机。
仅这几起案件,累计金额已达30余万元。
2014年11月,西平县原县委书记张金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张金泉的仕途,原本一帆风顺。
甚至再2014年5月,他还从西平县委书记调任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然而,当王胜利供述其在张金泉家中盗走90万元后,这位书记坐不住了。
他曾两次前往正阳县公安局,希望将被盗金额“改小一点”。
背后尽是暗箱操作
联合调查组经过两个月的深入调查,最终认定:朱玉东等办案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
于是,朱玉东和案件主办人孙辉被刑事拘留。
而随着案情抽丝剥茧般展开,朱玉东涉嫌受贿、行贿的罪行,也渐渐显现。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赵兴华拨通了朱玉东的电话,言辞间不容拒绝:“到我住处来一趟,有事和你说。”
朱玉东赶到县委书记的住处后,向赵兴华详细汇报了案件进展。
赵兴华点点头,忽然递过一个茶叶手提袋,笑着说道:“辛苦你们了,这点钱拿去请大家吃个饭,喝点茶。”
朱玉东忙摆手推辞:“赵书记,这可使不得!”
话音未落,赵兴华的司机便走了进来,目光似在催促。
朱玉东无奈,只得接过袋子,垂头离开。
回到家中,他打开手提袋,发现里面竟装着整整10万元现金。
原来,此前朱玉东曾主动送给赵兴华10万元,请求“关照”他的升迁之事。
赵兴华思来想去,觉得不妥,便以此方式将钱退还。
朱玉东并未因此释然。
他反复思量,认为这钱不能就此“吞下”,既然赵书记能提拔自己一次,或许还能再提拔几次。
于是,三天后,朱玉东从家里拿出5万元现金,与赵兴华退还的10万元一并放进手提袋,再次来到赵兴华的办公室。
他将袋子放在茶几上,故作轻松地说道:“赵书记,这钱我真不能要,快过年了,这里面有我的一点心意,也提前给您拜个年。”
与此同时,王胜利等人落网,警方搜出赃款22万余元及金条六块。
朱玉东却并不打算如实上报,他盘算着:这些钱多是唐河县领导的钱,他们既无确切数目,也不会主动报案。
于是,按照他的授意,孙辉在扣押清单上填写为16.5万元,剩下的6万元被朱玉东悄悄“截留”。
其中2万元用于春节时向局领导送礼,其余款项则被挪作刑警队的开支。
2013年元月的一日,雷某将16.5万元交到朱玉东手中,嘱咐退还唐河县警方。
唐河警方倒也“慷慨”,反手便给了正阳警方5万元奖金。
朱玉东对此并未推辞,转手将这笔奖金交由内勤保管,似乎无意沾染。
王胜利落网的消息传出后,附近几个遭遇窃案的县城似乎也嗅到了某种“契机”。
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县领导,此时竟甘愿放低姿态,派人前往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求情”,只为修改几页笔录。
2013年四五月间,西平县委书记张金泉亲自来到正阳县公安局做笔录。
中午,朱玉东陪他用餐。
饭毕,张金泉拿出一把棠溪宝剑和两条黄金叶香烟,递给朱玉东。
朱玉东推辞几句,最终还是接下。
中秋节前的一日,正阳县法院门口,张金泉再次出现。
他与朱玉东寒暄几句,话锋一转,叮嘱他督促案件进展,“别拖了,早了结早安心。”
临别时,张金泉掏出5000元,塞到朱玉东手中。
这场官场与罪案的交易游戏,并非没有代价。
在庭审现场,王胜利当庭翻供,矛头直指正阳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
他质疑自己从唐河县偷出的40块玉石被人倒卖,原本的大金条也被“替换”为小金条,用作物证。
王胜利团伙落网,当地民众议论纷纷。
一群小偷,居然莫名其妙和反腐扯上关系了,莫大的讽刺。
有人咬牙切齿骂贪官,有人拍手称快夸小偷,更有人感慨:“这些贪官,活该!”
百姓的愤怒,不在小偷,而在于那些把公共利益私吞的官员。
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是口号,而是现实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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