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2005年2月,年仅15岁的张志超被控告杀害同校女生,次年5月法院判他无期徒刑。直到2020年1月13日,山东高院再审宣判,张志超终于洗清冤屈,重获自由……
一个品学兼优的少年,莫名背负罪名入狱15年,如今已到而立之年。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案件?真相又是什么?
2005年1月11日深夜,一位焦急的家长来到派出所。「我女儿高婷已经失联两天了,请警察同志帮忙找人。」
1月10日周一清晨,高婷和在她家借宿的好友王艳一同去学校。因为身体不适,高婷没有参加早上六点五十的升旗仪式。两人停好自行车后,高婷独自走向教学楼。
虽然是要好的朋友,但两人不同班。中午放学时,王艳在车棚等不到高婷,碰巧遇到高婷的同班同学。「你见到高婷了吗?」「她连早自习都没来,上午的课也都没上。」得知这个情况,王艳只好自己回家了。
课前,王艳用学校的公共电话打到高婷家,却无人应答。晚自习结束后,她特意去高婷的教室找人,结果依然不见踪影。
原来高婷那天中午没有回家。到了晚上,一向守时的她仍未归家,也没有任何电话联系。担心女儿的父亲赶到学校寻找。此时大部分学生已经离校,他去学生宿舍询问女儿的住校同学,得知女儿全天未到校后,又马不停蹄地走访了几个女儿要好同学的家,可是谁都没见过高婷。
找寻无果后,高婷父亲只好报警。警方随即在校园展开调查,对相关学生逐一问话,并多次搜查校园,但始终没有发现。
高婷家人发动所有亲友寻找,甚至准备好了赎金,以防女儿是被绑架。然而一直没有任何消息,直到2月11日,学校综合楼的管理人员在打扫卫生时,在三楼北面的洗漱间发现一间上锁的厕所内有一具遭到破坏的遗体。
经过DNA比对,警方确认了这具尸体就是失踪一个多余月的高婷。调查显示,高一24班班长张志超有作案嫌疑。2002年春节大年初四凌晨,警察来到张志超家,对其家人说:「有点事情要了结」,随后将熟睡中的张志超带走。
张志超母亲后来回忆:「儿子被带走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室友告诉警方,1月10号早上看到张志超在案发地点综合楼洗漱间门口出现,而那天正是高婷遇害的日子。」
案发当天有两名二中学生作证:那天早上,他们都请假没去参加升旗和跑操。大约六点半时,一名同学在综合楼三楼男生宿舍听见隔壁洗漱间传来女生的喊叫声,内容包含「救命」「你要干什么」等字眼,还伴随着尖叫。
两名同学随即赶往洗漱间查看,大约用了三四分钟。到达时,他们看见洗漱间门口站着两个人,一个是张志超,另一个他们不认识。
其中一名同学问:「你在这里做什么?」张志超平静地回答说自己什么都没做。这名同学往洗漱间里看了看,发现厕所门是关着的,又问:「刚才是谁在喊叫?」张志超含糊其辞地回应:「是有女鬼」,接着又改口说「是有美女」,最后说「没什么事」,把两名同学打发走了。
根据这些证词,警方对张志超展开了长达30多个小时的审讯。2月13日清晨,在持续审问下,张志超承认了犯罪事实,并在认罪书上签字。
张志超交代,案发当天他在教学楼三楼洗漱间遇到高婷,见其貌美,便起了歹念。他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抵住高婷的脖子威胁她,将其带入洗漱间实施犯罪,最后将高婷杀害,藏尸于卫生间内。
之后他碰到好友王广超,告知了案情,让王广超帮忙看守洗漱间,自己则出去买锁,打算回来将厕所门锁住。
2005年2月13日下午,张志超因涉案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