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轮岗制度
——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
导语:杏林职苑根据《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国卫医急发〔2024〕22号)《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2021〕37号)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特编制《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包括总则、轮岗岗位、轮岗原则、轮岗期限、轮岗方式、轮岗程序、轮岗要求、轮岗档案、附则等内容,并附流程图、轮岗岗位清单,可供公立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一、总则
二、轮岗岗位
三、轮岗原则
四、轮岗期限
五、轮岗方式
六、轮岗程序
七、轮岗要求
八、轮岗档案
九、附则
附件1:轮岗岗位清单
附件2:轮岗工作流程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医院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本院存在重大廉政风险的关键岗位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防止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国卫医急发〔2024〕22号)《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2021〕37号)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指公立医疗机构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的制度。
关键岗位,指涉及人、财、物等业务处置权或决定权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党务、行政、人事、财务、基建、后勤、信息等岗位,以及经医院评估认定的其他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岗位。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关键岗位人员及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轮岗管理。
二、轮岗岗位
(一)轮岗岗位分类
1.关键岗位
涉及人、财、物等业务处置权或决定权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党务、行政、人事、财务、基建、后勤、信息等岗位,以及其他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岗位需要定期轮岗。
2.涉及关键岗位部门的负责人
涉及关键岗位部门的负责人,包括正、副职。
3.涉及关键岗位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
涉及关键岗位部门的超过医院规定的最长工作年限的一般工作人员。
(二)轮岗岗位清单
本院轮岗岗位清单(详见“附件1”)
三、轮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部门负责人)轮岗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2.因材施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个人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通盘考虑,将合适的人安排在需要的岗位上,实现组织需要与个人能力相匹配。
3.合理性原则:轮岗应保持医院和科室(部门)整体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常态化原则:实行以集中轮岗与平时个别轮岗相结合,与竞争上岗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相结合,逐步实现轮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5.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轮岗交流应建立计划,突出重点,将轮岗交流工作与廉政建设和干部培养、业务工作需要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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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2024版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二十项核心制度汇编「附流程图」》,系杏林职苑基于《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及相关政策法规编制,欢迎关注、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