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防火意识 关注自贡消防↑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细化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的通知(消防〔2024〕43号)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面规范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消办〔2019〕233号)的要求,制定了2025 年“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特向社会公开。
一、抽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抽查主体
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抽查对象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抽查对象为本辖区监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其他单位及九小场所等。
四、抽查方式
(一)抽查形式。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分解为月抽查计划,确定每月25日为次月消防监督抽查日,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双随机”模块随机抽取单位。月抽查计划采取日常监督抽查与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来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
(二)抽查比例。每月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占比不得低于该月度抽查单位总数的20%,每月抽查一般单位数量占比不得低于该月度抽查单位总数的40%,每月抽查其他单位及九小场所数量占比不得低于该月度抽查单位总数的40%。
(三)抽查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每年至少抽查一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等)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抽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对抽查中发现有消防违法行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或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应当实施重点抽查,不受次数限制。
五、抽查公示
每月将上月检查结果与下月抽查计划通过“自贡119”微信公众号定期进行公示。
附件1: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丨防火监督科
编辑丨赵淳岚
校对丨刘 燊
审核丨邓力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