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做优“四项功能”、培育“四个高地”的实施意见(2025-2027)》,并从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旨在以服务大局为牵引、以审判质效为根本、以机制创新为驱动、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知产、破产、行政、环资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实施意见》共44条,主要任务包含“做优服务科技创新功能,培育知产审判优选地”“做优优化营商环境功能,培育破产审判标杆地”“做优促进社会治理功能,培育行政审判引领地”“做优护航绿色发展功能,培育环资审判示范地”等4个方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涉外法治领域改革专条进行部署,《实施意见》亦提到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上海是世界观察中国的窗口,上海知产法院始终与国家战略实施同频共振,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工作。自成立以来,上海知产法院共办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2,000余件。”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二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钱光文介绍。
十年来,上海知产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坚持严格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坚持探索创新,完善涉外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下一步,法院将优化涉外审判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重大典型案例及涉外管辖、送达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对案件所涉国际条约等进行查明研讨,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做到准确适用、大胆探索、勇于裁判。
《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破产审判庭、上海破产法庭庭长徐子良介绍,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统筹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破产程序就是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的重要制度工具。
实际上,有些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虽一时陷入困境,但仍有发展前景和挽救希望,这就需要通过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尤其是重整)引入新的投资,把企业和资产盘活,帮助企业脱困重生,同时更大程度上保护债权人利益。
据悉,上海破产法庭自2019年成立至2024年11月,重整、和解成功175件案件,盘活企业资产422亿余元;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清理企业资产超300亿元。并且,上海破产法庭审理的破产案件,不管是破产清算,还是重整、和解,债务人企业90%以上都是民营企业,发挥了对民营企业的破产保护功能。
《实施意见》还提出以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聚焦“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目标要求等任务。“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强化保护优先,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独有的裁判执行方式,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岳琦亩介绍。
据悉,法院强化公益诉讼磋商和解,快速处理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时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的效率;积极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方式,因地因时适用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等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代履行等执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对于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或无法原地修复的,责令或者判令行为人至生态修复基地内开展补绿、放生等替代性修复活动等。
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三中院和全国首批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之一——上海知产法院同时挂牌成立。建院以来,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上海中心任务,做优服务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治理、护航绿色发展四项功能,先后出台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等中心工作的意见。十年来,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2万余件,审理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有力树立司法权威和裁判规则,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特别声明:本文经上观新闻客户端的“上观号”入驻单位授权发布,仅代表该入驻单位观点,“上观新闻”仅为信息发布平台,如您认为发布内容侵犯您的相关权益,请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