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甘肃省道路运输客运驾驶员主动创安激励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甘肃省道路运输客运驾驶员主动创安激励措施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了道路运输客运驾驶员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比例限额、审核确认等工作程序。经运输企业向辖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初审并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需要复核的违法违规记录征询省公安厅意见后,按照规定的比例限额确认激励驾驶员名单,并在省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将依据《甘肃省道路运输客运驾驶员主动创安激励措施》第八条规定为个人兑现激励并表彰。
据悉,申报工作从2024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25年1月31日结束。
通讯员 王韶花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安丽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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