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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时评】航空公司选座费理应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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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运将于1月14日启动,春运机票预订已经开启。不少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反映,自己购买了机票、准备线上值机选座时,发现大片座位处于“锁定”状态。旅客反映,飞机上大片座位被锁定,前排、安全出口、靠窗和靠过道等较为舒适的座位几乎都无法选择。一家三口出行,线上选择连排座位几乎是没有的。(12月23日澎湃新闻)

春运将至,机票紧俏,很多人都想提前预订,避免到时候无法按时回家过年。然而很多消费者发现,越来越多航空公司推出了“选座费”这一服务项目。具体而言,就是航空公司提前把航班上的很多座位进行锁定,消费者要想选择这些被锁定的座位,就必须在机票之外另外出钱,或者是用以前积累的航空里程进行兑换。而这些被锁定的座位,往往都是前排或靠窗的“好座位”。

有消费者对“选座费”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按理说,国内航空公司没有“站票”一说,消费者购买了机票,都要被分配一个座位,这是乘坐飞机的必要条件之一。既然如此,航空公司完全可以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给旅客分配座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谁愿意多出钱,就可以选择位置好的座位,而不愿意出钱的,就只能坐到飞机后排或中间靠过道的位置。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也有航空领域人士表示,“选座费”是航空运输市场发展的产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毕竟同一架航班的不同座位,在舒适度、性价比方面是不同的,所以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选座费”的方式来进行差异化定价。即便这样的观点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选座费”的收费标准、选座规则、线上线下值机是否存在差异,以及有偿选座的座位到底应该收多少才合理等问题,不能由航空公司自己说了算,否则消费者的权益就无法保障。

进而言之,如果“选座费”完全由航空公司自己说了算,那么即便“选座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最后也会变成一种“乱收费”。比如航空公司把大部分座位锁定为“好座位”,需要消费者支付“选座费”;再比如把“选座费”的标准定得过高,而消费者又缺乏议价权,等等。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就只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选座费”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应属于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畴,该价格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决定,但这并不等于经营者可以随意定价。其应参照价格法中有关定价原则、定价依据、价格、行为的规定,同时也必须遵守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最核心的,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的规定。

换言之,消费者有权知悉航空公司开通的所有选座渠道,也有权了解还剩余多少座位可以选择。航空公司要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并公布线上投放座位的规则、数量以及实时剩余座位等信息,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主选择选座渠道。考虑到部分老年人等不会线上操作的特殊群体需求,要兼顾公平合理性,在柜台为部分特殊群体预留部分舒适座位。

作者 苑广阔

责任编辑 何丹 陈洁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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