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穗越市监处罚〔2024〕941号)显示,经查,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3日、规格型号为15L/桶的天鹿花生油,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 GB/T 1534-2017《花生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因此,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4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官网简介显示,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岭南集团,主营大宗粮油贸易、粮油食品加工、零售、进出口等综合性业务,是广州市粮油产品重要供应商、广东省粮食行业龙头企业、国家首批认定的国家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旗下产品包括以“岭南穗粮”为引领的“红牡丹”大米、“金凰朝”泰国香米、“白玉兰”面粉、“白云”面条、“天鹿”花生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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