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见」获悉,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24年第27号令。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2024年11月25日第1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运营者是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负总责。运营者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及其信息报送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分级负责的责任制。
详情如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