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的“药家鑫事件”,他在临死前的最后10分钟说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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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该案例中,药家鑫在一时激情下向受害人连捅8刀,使一场交通事故演变成了一起刑事故意杀人案件。

2011年,21岁的在校大学生药家鑫被判死刑,在即将被执行死刑前,他提出了一个愿望,想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献给需要的人。

没想到,此举却遭到了父亲的严词拒绝,他愤愤地说:“你把一切都带走吧,这世上不需要罪恶!”

21岁,多美好的年纪,本该朝气蓬勃奔赴人生,为何药家鑫却沦为了死刑犯?

他到底犯了什么罪,竟然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无法原谅他?

01

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记得13年前的“药家鑫事件”。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在回去的路上撞伤了一个28岁的女人张妙。

当时张妙只是被药家鑫撞骨折并未有生命危险,此时下车查看情况的药家鑫发现张妙正试图记录他的车牌号,便拿出背包里的尖刀刺向张妙,正是由于药家鑫的8刀让张妙失去了生命,也让药家鑫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事情发生3天之后,药家鑫在父母的陪伴下自首,供出了自己做的事情。

这就是“药家鑫事件”。

02

为什么药家鑫撞到张妙之后会下意识地要去拿刀杀害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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