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发帖称,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的处罚公告,兰州一会计师事务所竟然安排一名73岁的注册会计师一年签了2839份报告!
这名博主表示,行内人都知道,这种大龄会计师就是挂靠证书赚个挂靠费,根本不会看报告,但这财务造假也造得太假了点吧。正是这些粗制滥造的审计报告,被用来骗取银行贷款,甚至用来申请各种补贴。希望有关部门不能仅仅罚个几万元了事,还是移送经侦吧。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近日,甘肃省财政厅下发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财办〔2022〕23号)(财办〔2022〕23号)等规定,我厅对兰州天正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兰州天正”)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超胜任能力执业
2023年6月1日-12月31日,兰州天正共出具年报审计报告807份,业务收入177.53万元;2024年1月1日-5月31日,兰州天正共出具年报审计报告2179份,业务收入391.91万元。兰州天正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东萍年近73周岁、签署2839份报告,合伙人胡银花年满58周岁、签署2724份报告,同时结合本次检查抽取的5份报告,发现未履行函证、监盘、重新计算等主要审计程序,审计证据缺失较多。
上述不符合《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厅决定给予兰州天正会计师事务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1万元(5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收费合计)、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8.05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东萍、胡银花警告的行政处罚。
这个处罚决定书虽然文字冗长,核心问题,就是两名会计师做法违规,任东萍年近73周岁、签署2839份报告,合伙人胡银花年满58周岁、签署2724份报告。抽查发现,审计证据缺失较多。
为此,对涉事会计事务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1万元(5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收费合计)、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8.05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东萍、胡银花警告的行政处罚。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有网友直言,人去也不去,用人家的章瞎盖,反正给了他挂本费了,出多少报告也是用他的章盖。
有网友质疑,绝对不可能,每天出7个审计报告,难道一天外勤跑7个单位,胜于外卖小哥吗?
有网友感慨,作为同行,个人认为这种处罚也太轻了,如此这般,还不如封了他。
有网友建议,事务所法人入刑,罚没全部家产,挂靠者同罪同罚。
有网友直言,低价卖报告,年报这个白菜价能有啥程序。
-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财政部对外公布《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体情形、相应惩戒措施以及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严重破坏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具体包括八种: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处罚的;注册会计师受到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的;注册会计师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逾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情节严重的;未经批准承办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受到处罚的。
按照《办法》规定,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的从业限制等措施外,对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还应当实施三类措施: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予授予财政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今年9月,财政部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及其广州分所在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项目中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部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对普华永道2018年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倍罚款的顶格财产罚,给予普华永道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撤销普华永道广州分所的处罚,并对11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
有评论认为,加大对会计从业人员各种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扶持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能有效防范和制止这类会计造假现象继续肆虐蔓延。
总之,新规的出台,对于当前注册会计师出现的一些不合法不合规的乱象,有了纲领性的文件进行管控和约束,对于维护建设整个社会经济的诚信环境有了基本的保障。也希望这些从业者恪守职业操守和底线,真正成为一个合格的会计师。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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