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龙做了10年HIV阳性感染者关爱服务工作,与武汉市多位HIV阳性感染者保持联系。沈龙向记者介绍,12月1日上午,一位感染者反映称,他因感冒到湖北省某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在医院检验互认系统中看到他在金银潭医院的检验报告显示为HIV阳性。该医生表示,担心用错了药造成不良后果,不能为其开处方(用药)。(12月5日顶端新闻)
医检结果互认致HIV阳性感染者被拒诊不是孤例。另一位感染者也反映有过类似遭遇。11月30日,他在江夏区某医院看牙科时,医生调出他在另一家医院的检查报告,显示HIV阳性。该医生自称医院防护条件有限,让他到别处治疗。随着医检结果互认覆盖医院越来越多,未来会有更多HIV阳性感染者被拒诊,因为接诊的医生会担心感染、用药等风险。
这对我们是一种及时提醒。眼下,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医检结果互认,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管理规定,各地也按照政策部署积极落实。目前,全国有24个省份互认的项目超过100项。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分别达到了481项、478项和443项。由于此举减少了重复检查,提升了就诊效率,节省了就医成本,受到了患者欢迎。
然而,有个问题被忽视了,即特殊患者的个人隐私没有得到妥善保护,医检结果互认导致患者个人隐私在不同医院之间共享,这既造成特殊患者被拒诊,还导致患者个人隐私泄露,因为不是每个接触医检结果互认信息的医生都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此前病患隐私泄露的案例发生过不少,这不免会让人担心医检结果互认变成患者隐私共享。
因此,各地在推进医检结果互认工作的同时,如何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也要引起重视。因为患者就医信息是个人信息中最敏感、最重要的隐私,一旦泄露后患无穷。除了HIV阳性感染者的个人隐私需要保护外,其他一些患者个人隐私在医检结果互认中是否需要保护也值得探讨,比如部分患者此前检查结果不想被互认,是否应该尊重患者选择权?
武汉医检结果互认导致两名HIV阳性感染者被拒诊,已引起湖北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人表示,发现漏洞后积极应对,目前已通知所有定点医院门诊进行信息屏蔽,保护特殊疾病群体的信息安全。这种态度值得肯定,其他地方卫健部门也要吸取教训,及时弥补医检结果互认中的个人隐私保护漏洞,避免特殊患者在就医时遭遇歧视或隐私泄露。
除了屏蔽特殊患者个人隐私外,也要兼顾非特殊患者的隐私保护。既然医检结果是患者的重要个人隐私,而互认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信息公开——即在不同医院不同医生之间公开,那么是否公开这种信息应让患者知情并同意。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应让上传检查结果的医院陷入侵权泥潭。
试想一下,如果医检结果互认提前告知上述HIV阳性感染者,并征求过该患者意见,患者拒绝医检结果互认,就不会出现被拒诊的情况。当然,患者就诊时,也要诚实地向医生说明自身病情,避免造成感染事故、医疗事故。简言之,医检结果互认是公认的好政策,但该政策在保护患者隐私方面有待于完善,要避免医检结果互认变成患者隐私共享。
如何在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医检结果互认中的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给《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打上“隐私保护补丁”,值得思考。
作者 冯海宁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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