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唐代诗人杜甫写下的这句诗词,是旧社会贵族与穷苦人民的真实写照。
在1959年以前,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还未废除,那时候西藏农奴们的生活远比诗词所描述的更黑暗、更残酷。
西藏日喀则地区的江孜县,至今保存着一座旧西藏的贵族庄园——帕拉庄园。它是旧西藏十二大贵族庄园之一,也是目前唯一保存完整的三大领主庄园。
现在它既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也是西藏黑暗时代最真实的缩影。
帕拉庄园曾经的主人叫扎西旺久,属于帕拉家族的一员。在旧西藏众多贵族中,帕拉家族的地位仅次于由历代达赖喇嘛家族组成的“亚奚”家族,是旧西藏五大“第本”家族之一。
旧西藏贵族等级划分
旧西藏的贵族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级“亚奚”贵族,是指历代达赖喇嘛的家族。他们因诞生了达赖喇嘛而享有无上尊荣。因九世达赖年幼病亡没有形成,八世和十二世最终合并,所以发展到现在总共有六个“亚奚”贵族世家。
第二级“第本”贵族,是指拥有所谓“古老高贵血统”的各地王公大臣或地方酋长的后裔。“第本”家族总共有五个,除帕拉家族外,都宣称与古藏王存在某种关系,或者是赞普的后裔。
第三级“米扎”贵族,是指家族中有人担任过噶伦(总办旧西藏地方政务,受达赖管辖),但不属于“亚奚”家族。至噶厦政府覆灭,一共有37个这样的家族。
第四级则是一般的贵族,家族中有人担任过旧西藏政府高官。
至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总共约有197个这样不同等级的贵族世家,他们把持着旧西藏政府所有的重要职位。
西藏的贵族制度起源于五世达赖。在蒙古人的帮助下,五世达赖取得西藏宗教领袖的地位,此后便任用自己信任的僧人担任政府职位,发展成为僧官系统;然后又按世俗行政系统的架构,建立了俗官系统;由此便形成了旧西藏的“三大领主”。
历史上,西藏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所谓的“三大领主”(官家、贵族和寺庙上层僧侣)掌控着西藏的政教权力和绝大多数土地和财富。
约占人口95%的农奴处于社会底层,虽然终日辛苦劳作,却过着地狱般的生活,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命如草芥。而占人口仅约5%的“三大领主”,则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帕拉家族
帕拉家族是个有400多年历史的古老家族。据考证,其祖先是藏堆王(1618年)派去不丹管理普拉康寺的喇嘛,后来成了不丹一个部落的酋长。后因不丹内乱迁回西藏,因率五百户丁返藏有功受封江孜。
帕拉家族很多人担任过旧西藏政府的高官,仅担任过噶伦的就有5人。最风光时,帕拉家族拥有37座庄园、1.5万余亩土地、12个牧场、1.4万多头牲畜、3000多名农奴,是西藏十二大贵族之一。
其实大部分贵族家庭都这样,在旧西藏的封建农奴制中,贵族不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