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11月26日消息,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
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法院判定:非婚生女朱某博继承遗嘱中的50%和另一部分的六成,即总遗产的80%,婚生女儿朱某蕙继承20%。
婚生女朱某薰认为,母亲先于父亲去世,且患有精神疾病,无法订立遗嘱,父亲的遗产中有部分继承自母亲。判决结果让自己母亲的财产大部分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及其子女无法接受。
网友评论:
风雨过后依然是彩虹:我的天,那婚姻还能保证什么?
A:结婚担责,非婚不担责还照样能分家产,你说选哪种好?
来源:红星新闻、纵览新闻、海报新闻
编辑: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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