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办高校
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构建路径探析
裴晓涛
摘要:新时代教育强国建设赋予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而构建一个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是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本研究基于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实践,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中的诸多难题,致力于探讨构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评价体系的路径。这对于确保民办高校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据《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074所,其中民办高校789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比例25.67%;民办普通与职业本专科院校在校学生总数已达994.38万人,较去年增长了69.49万人,占全国普通与职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比例高达26.34%。而《2023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河南省民办普通与职业高等学校一共 52 所,普通与职业本专科在校生 87.99 万人,占全省普通与职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 29.76%,高于全国比例。在推动教育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中,民办高校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一环,而且在规模上持续扩大,展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都特别强调“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上民办高校发展的着力点和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构建的根本方向。
一、构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举措的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民办高校党委必须坚定正确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主导地位,确保高校始终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的坚固阵地。因为民办高校在举办主体、办学模式、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等许多方面较公办高校有较大差异,也给党建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特殊要求。民办高校需要立足本身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党的建设,不仅要落实上级党组织出台一系列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的刚性评价评估体制,还应内部建立起一种切合实际的主动灵活、务实管用的管理方式。只有确立明晰的目标、凸显核心点、并使评价方式科学化,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才会更加扎实与高效,进而能够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因此,我国民办高校应对新形势和挑战时,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质量的评价体系显得尤为关键且重要,这对于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不仅是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有力支持,更是为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复兴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它有助于解决民办高校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在政治领导和组织保障上的独特优势,进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构建民办高校党建设工作评价体系所面临的困境
1.评价主体缺位。相较于公办高校的党组织体系,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性,这直接导致了评价主体的不明确和职责分散。公办高校党组织的架构关系通常较为明晰,其党组织直接从属于上一级党组织的管理架构之中。相较之下,民办高校的党组织归属呈现多样化状态,有的隶属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党组织、有的隶属所处地区的属地党组织,有的隶属行业团体、协会的党组织。这种隶属关系的多样化不仅反映了民办高校党组织在组织模式、地域空间和行业跨度上的广泛性,也暴露了在构建统一、高效的评价机制上的困难。面对这种评价主体缺位的问题,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自然难以得到保证。
2.评价责任模糊。民办高校因办学体制机制的不同,其党的建设职责界定模糊,职责内容缺乏可操作性,未能全面体现党建的具体内容与标准,致使基层党组织在党建任务的责任划分上模糊不清,对“要做什么”“怎样去做”“由谁来执行”“达到何种水平”“产生哪些成效”等方面缺少具体细化和可量化的标准,存在责任重叠与空白区域。从对民办高校的评价角度分析,其覆盖范围并不全面,往往只针对党组织书记设置了评价指标,而对其职能部门的党建责任评价不够详尽,党建成绩在工作业绩评价中的比重也相对较轻。问责机制仍显不完善,面对党建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具体情况,认定责任和问责方式欠缺科学性与严密性,且问责流程的可执行性不强。
3.评价制度缺陷。当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大多借鉴公办高校的评价模式,未能充分考虑到民办高校在办学性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特殊性。虽然近年来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出台了一些制度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对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考评上却缺乏明确的指引和规范。尽管中组部和教育部党组已经颁布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界定了学校党组织的管辖范围,然而在如何落实这些职责以及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方面,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在民办高校的特殊情境下,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举办者的个人态度、管理者的思想觉悟等实际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部分院校存在削弱化和被边缘化的状况。即使制定了党建的评价考核机制,但由于缺少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监控体系,执行状况不容乐观。这种现状不仅影响了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也反映了现有评价制度在设计和实施上的双重缺陷。
4.评价投入缺乏。评价投入的缺乏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尽管党建工作对于高校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上级党组织还是民办高校自身,往往未能为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一方面,由于民办高校的办学特性和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上级党组织在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评价与监督中往往职责不明确,缺乏专门的管理和指导机构,导致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不足。另一方面,民办高校自身,在面临经费紧张、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往往将有限的资源优先投入到教学、科研等直接关联学校发展和生存的领域,而党建工作作为一种“软性”投入,这种投入的缺乏,不仅限于财力物力上的直接投入,更体现在对党建工作人才、特别是党务工作者的培养和引进上的忽视。在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党建工作的评价体系往往难以建立起来,或者即便建立了也难以有效运行,进而影响到党建工作质量的提升和党建成效的全面体现。
三、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构建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在建设教育强国的新征程上,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不仅不可或缺,而且必须持续强化,不容丝毫懈怠。构建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是深化学校党建工作、提升办学质量的关键举措,其构建路径需从以下几个维度着手:
1.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办高校的办学方式、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可以不同,但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育人导向上没有例外。”构建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这个总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成果和宝贵经验,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进一步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重大课题,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对于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纲领性作用。这一总要求明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原则、方针、主线、总体布局、目标,既指明方向路径又指出思路要求,既有具体抓手又有检验标准,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是构建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根本遵循。只有充分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构建才能立定根基、抓住关键、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健全隶属关系,明确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责任主体
评价主体是构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以党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各省委教育工委要明确对民办高校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民办高校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和自身对民办高校评价的主体地位,完善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构建民办学校党建与公办学校党建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的党建管理体制,推进党组织工作双覆盖,坚决防止出现“空白点”,并通过向民办高校委派党委书记、党建指导员,完善民办高校章程,强化民办高校年度检查,进一步明确“上级党组织对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对基层组织、基层组织对党员”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主体,同时强化民办高校举办者、董事会(理事会)对党建工作的责任,从而进一步提升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质量。
3.构建责任链条,科学优化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内涵
为确保民办高校党组织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并在学校事业发展中切实起到引领方向、谋划全局、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关键作用,必须完善党建工作评价的责任体系,实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的有机统一,进而构建一个与事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在构建评价体系时,要科学设定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把学校党委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董事会(理事会)对党建工作的支持情况、校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情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思政课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党员先进性作用发挥情况、党员发展质量、清廉校园建设情况等作为核心内容,明确评价的重点和权重。考核过程中,特别要把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凸显党建工作业绩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在评价体系确定之后,要持续不懈地巩固和完善由党委主导、书记主抓、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上下联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党建的每一项部署都得到有效贯彻,确保党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均能有效落实。民办高校党委应采取抽查与定期审查的方式,跟进工作执行的进度与成效,并适时提出针对性的问题反馈,以确保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有效发挥作用。
4.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投入
上级党组织应明确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考核监督职责,明确专门的管理和指导机构。民办高校自身需要加大对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资源投入,确保党建工作有足够的经费支持,包括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为党建评价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还应加强人才支持,提升党建评价干部和党务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在资源保障上,还需注重创新机制,探索多元化的资源保障模式,拓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资金来源,增加其经济支持的渠道。
5.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信息化建设
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的科技含量,已成为提高党建工作评价质量的重要手段。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优化党建工作流程,还能提高党建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为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构建一个集成化的党建工作评价平台。这个平台应该覆盖党建工作评价的各个方面,实现党建工作流程的数字化和网络化。通过平台,可以方便地收集、整理和分析党建评价工作的相关数据,为党建工作的评价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党建工作评价进行智能分析和评价,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评价的精准化水平。强化信息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加强对党建工作评价信息的安全防护。同时,还应加强对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工作者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提高他们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评价的能力。
(作者:裴晓涛,郑州商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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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河南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23—DJXM—005]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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