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 河南省纪委监委 发布 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随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随军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在工程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违规借用原下属单位职工为个人服务; 利用职务便利或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随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
李随军,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河南 人。
李随军长期在河南省工作,历任省公安厅纪检组副处级检查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政委、南阳市公安局政委、南阳市公安局局长、驻马店市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等。
2009年6月,李随军转任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1年12月,他出任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调整,李随军卸任。
退休8年后,今年5月,李随军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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