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从小被父母抛弃,养父和8个姐姐却对你进行毫不保留的培养,你也实在争气,受尽人生苦楚后才艰难地获得成功。
那么现在的你,是否还有义务和责任报答你亲生父母的养育之恩?
这不是你的问题,这是2006年,留给韩国法官的一个问题。
你听着你阔别了十几年的亲生父母状似可怜地叫你“韩在俊”“在俊啊在俊啊”,你却只觉得陌生。
韩在俊是谁?是我吗?但我明明叫金在中,是红遍亚洲的男子偶像团体“东方神起”的一员,我家中还有八个姐姐,以及永远爱我的老爸。
所以我不认识你们两位老人家,也不认得你们口中的“韩在俊”,至于你们的赡养问题,又跟我有什么关系?
即使,我身上流的是你们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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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韩在俊”变成“金在中”
春秋时期老子曾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对于这句话,金在中显然体会得比别人更加刻骨铭心。
三岁的时候他还叫“韩在俊”,在韩国忠清南道公州市一带生活,然而命运却开了个玩笑,或者说,亲生父母开了个“玩笑”。
这对父母算得上“极品父母”了,明明互相仇恨对方,却结了婚;明明知道与对方不可能有未来,却还是怀了孕;明明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却一生就是两个儿子。
偏偏二老还特别能“忍”,互相忍受对方多年,直到金在中三岁的时候,这个充斥虚伪、暴力和争吵的家庭才彻底了结。
可是现在一个问题摆在他们面前,那就是既然离婚了,两个儿子跟谁?父亲的动作比闪电侠还快,他直接把儿子丢给了母亲。母亲笑笑不说话,你儿子还想让我来养,我有钱吗?
于是哥哥先被送到了一户陌生人的家里,而韩在俊,则成为了另一户人家的养子。两人就像是礼物,被父亲轻而易举地抛弃,被母亲毫不犹豫地送出,仿佛只是顺手的事,而且这个礼物,对他们来说,好像是不太贵的。
韩在俊是不幸的,尚且懵懂的关于亲生父母的记忆在狠心的亲情面前灰飞烟灭。
可他又是幸运的,被送给的那对养父母对他的爱,绝不亚于对其余八个姐姐的爱,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亲生家庭面前,他只是一个多余的人,可在养父母的家庭中,他却感受到了“被重要”,不得不说,这种对比讽刺而热辣。
所以他再也不会记得,或者说不肯回忆,那个叫韩在俊的人,这个世界上从此只有一个金在中。
“我永远都是金家的儿子。”
金家女儿多,性格各异,爱好也各异。这些姐姐带着金在中接触了大量的时髦物品,其中就包括了音乐。
凭着对音乐的热爱,在中参加了偶像选秀,没想到帅气的外表和天赋异禀的唱跳功底,立马就让评委眼前一亮,等到17岁的时候,公司直接让他和其余四位组成了一个偶像团体,名为“东方神起”。
这个组合一出道就炸翻亚洲,第二年推出的唱片更是直接卖到断层第一,东方神起火了,其中的颜值担当金在中,更是火得一塌糊涂。
谁也不会料到,昔日那个孤儿,那个只想着挣钱忙忙碌碌的年轻人,有朝一日真的能火遍亚洲,而“东方神起”的名字,也注定在韩语流行音乐史上留名。
彼时金在中不到二十岁,却赢得了普通人一辈子也无法触及的荣誉和财富,这种感觉确实妙极了。
可金在中却万万想不到,当他的亲生父母看到电视台上的他后,那两颗贪婪的心似乎也在说:“真是妙极了……”
法庭的审判
2006年,正准备新的演出的金在中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唤,可他却并不感到惊讶,甚至仿佛早知道了会发生这样的事。
不久前,他的亲生父母突然找上了门,电影中认子归家的感人情节却并没有出现,倒是出现了“赶人”戏码。
原来,这二老不是要来认这个儿子的,是想让这个儿子来认他们!怎么个认法?给我们巨额的赡养费!
荒唐!金在中只觉得荒唐,这件事甚至是透着荒诞的色彩。所谓“虎毒不食子”,二老却是实实在在地在“食子”——蚕食自己儿子辛辛苦苦赚到的金钱与荣誉!
可二老的脸皮偏偏比铁还厚,他们认为自己“好不容易”才生出金在中,哦不韩在俊,他就有义务承担抚养职责!
金在中笑了,原来爱,真的可以用金钱买到,不过他还想问问,他们生出他时,又是否经过了他的同意呢?
于是金在中果断地拒绝了亲生父母的“血缘绑架”,毫不犹豫地走了。咬牙切齿的父母,显然不会善罢甘休,他们随后做的决定疯狂却又合乎他们的性格,他们要将这位冉冉升起的巨星,状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不履行亲生父母的赡养罪!
这场法庭审判在韩国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国内娱乐圈也报道过此事。
有的网友觉得无论怎么说,这也是亲生父母啊,赡养他们终归是人之常情,回应他们的更多是谩骂:“人之常情,在中的父母有人之常情吗?有就不会丢下在中了!”显然大部分的网友都偏向金在中胜诉。
韩国的法院在诸多争议中选择了让双方和解,即金在中履行赡养的义务“孝顺父母”,而其父母则要退回要求赔偿天价赡养费的投诉。
金在中无可奈何,还是接受了亲生父母的回归,履行了赡养的义务。这场审判看似是他输了,但他心中得到的某些类似于心灵力量的东西,却无比宝贵,甚至比胜诉更珍贵。
关于金在中的如今
这段荒诞的故事以妥协结尾,却绝不是金在中选择的妥协。正如人身上最坚硬的地方,往往是曾经血流如注的伤口,这件事让金在中学会了抗争,学会了顽强。
于是在2009年,他勇敢地站出来,状告了自己的公司。艺人状告自己的母公司,不要命了?
原来,这家公司虽然做着最需要面对人(粉丝)的工作,却也最不把人当人,或者说艺员们。在公司的艺员,每天都忍受着非人的高压和折磨,譬如可怜的休息时间——一年只能休一周!在非休息时间,一天的工作强度让他们甚至无法睡满六个小时。
此外是天价的违约费,老板的暴君行径,圈子不为人知的阴暗……金在中走了出来,这也许是与父母的那场审判带给他的力量,也许是承受这么多年的磨难造就的勇气,他已经不再彷徨和无能为力。
此后,东方神起被直接封杀,毫无活路可走。殊不知,东方神起虽然消亡,可金在中却真的彻底“神起”了。
他与朴有天、金俊秀组成新的组合出道,并在随后进军商业,获得空前成功,并成功经营至今。
就在9月18日,金在中被养父母催婚的消息还登上了中国娱乐网,这从侧面说明他现在的生活挺好,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亲生父母的经历,所以迟迟没有结婚,不过至少,他最爱的养父母都还健康地生活着
金在中今年38岁了,不到40岁,却好像把人生百态都经历完了。不过他也并不是完美的,比如曾经因为炫富疯狂掉粉,还曾假称自己得了流行疾病……
无论如何,他还是一步一步走过来了,扛着命运的大山,跋涉时代的风雨,走到峰顶天下壮阔尽收眼底。
其实谁都可以做到,只不过,你又是否有着反抗命运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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