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餐饮公司将学生外卖扔垃圾桶并辱骂殴打学生一事,又被挖出新线索。
此事经过发酵,一再度成为网络热点话题,随着传播范围的扩大,有媒体进行深入调查, 学校的财务状况被大曝光。
据天眼查App显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存在巨额财务问题,被执行总金额超过5.5亿元人民币。
▲图片来源:天眼查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成立于2011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李丰茂,开办资金1000万人民币,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社会组织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类型为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图片来源:天眼查
风险信息显示,该校现存1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5.5亿元,此外还存在多条限制消费令和股权冻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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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该校拥有3家企业实际控制权,分别为长春市长旅创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长旅号(珲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旅商创客力量商贸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长旅号(珲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退出,新增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旗下长春市长旅创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该件事揭露出高校管理中的老问题——校企合作的灰色地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引入市场化管理,食堂、宿舍、安保等基础服务外包成了潮流,初衷或许是让专业公司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但不少高校,外包后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下降、学生权益受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这些企业进入校园后,往往更看重盈利,而非服务学生,一旦学校与企业存在利益勾连,学生的权利就会被摆到后面。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的这次外卖风波,其实就是校企利益凌驾于学生权益之上的典型例子。
再回到法律角度来看,这一幕拦路抢外卖的戏码究竟是不是“抢劫”?虽然不算传统意义上的抢劫罪,但恶意阻拦学生正常消费、扔掉个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涉嫌侵权。特别是强行抢夺、试图“揍人”的威胁行为,明显带有暴力倾向,不管法律上怎么界定,这样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有网友质疑:当学生在校园中连点个外卖都要担惊受怕、被强行扔掉,学校究竟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是学生的守护者,还是利益分配的中间人?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长春好爸妈进修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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