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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道路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怀化市境内新增2套道路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设备设置地点 交通违法抓拍类别 测速单位 溆浦县长兴路与枣子坡路交叉路口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溆浦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溆浦县卢峰镇漫水村路段(国道G241线2390km+400m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反禁止标志、标线指示的。 溆浦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本公示自公布之日起公示期为5日。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01日
来源 |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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