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六大银行集体发布公告:
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意味着央行此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正式落地。
好消息是,大家可以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了!
划重点:
①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限制。
房贷利率的LPR部分,贷款人可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或6个月,当然也可以还保持为1年。
重定价周期越短,在利率下行阶段,就能越早享受低利率。
注意,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1次。
目前,有不少贷款银行APP页面里,相比之前多了一行信息:重定价周期。
②有些人的存量房贷利率,最快下个月可提前降至3.3%。
很多本来明年才能享受当下最低3.3%利率的人来说,最快下个月就能提前get。
举例:原先重定价日是5月1日,如果选择调整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那新的重定价日就是5月1日、8月1日、11月1日、2月1日。
原先重定价日是1月1日,如果选择调整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那新的重定价日就是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
③存量房贷利率的加点,以后可以再调整。
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以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也就说,买房人不用再担心“利率站岗”的问题。
目前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已基本完成。
截至10月28日,21家全国性银行已完成批量调整,共计5366.7万笔、25.2万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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