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日,关注到一篇网络文章,文章的核心大致讲到,1998年10月份,平顶山金园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招商引资的形式,中标取得了“淮郑河工程”的开发权,与当时的淮阳县人民政府(现为淮阳区)签订了开发建设施工合同。
2001年5月8日,该公司接到了淮阳县防汛指挥部文件,要求该公司立即停工,此后该公司与淮阳县政府进行了多次协商,县政府以修改整体规划为由,撤销了其公司的开发权。
此后该公司与淮阳县政府进行了多次协商,县政府以修改整体规划为由,撤销了该公司的开发权,后经淮阳县审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两次审计,对该公司实际投资的702万元予以了确认,最终决定退还平顶山金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牛振先生584万元。
工程停了,退还数额定了,平顶山金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当时的淮阳县人民政府要钱,却成了难题,历经四任县长签字亲批,如同挤牙膏陆陆续续给了484万元,截至到目前已经26年,仍旧剩余一百万元没有退还。
一百万元,拖欠26年,这在国内也是屈指可数,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四任县长中的三人出了问题,其中一人还判了死缓。
10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意见指出,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资金监管。
定期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完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支付监管。要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制度机制,并加强执法监督。督促国有企业规范和优化支付管理制度。要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
健全投诉督办约束机制。要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举措的研究,合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审计监督。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对维护企业权益、稳定企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足以看出,国家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的问题上下了决心,就淮阳区拖欠26年的账款一事,这次是否能够解决,取决于当地是否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当然更取决于现任领导理不理这本旧账的态度。
牛振先生的之所以在网络发声,想必也是无奈之举,淮阳区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重视,26年的旧账,继续往下拖,损害的不仅仅是当地的公信力,更是对政务诚信的一种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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