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里贵妇“吃牡蛎”丑极了,为啥还夸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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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法国】莫泊桑

每个星期天,菲利普一家总是整整齐齐地穿戴好,一同走到海边的栈桥去悠闲地散步。

每当远方有海船缓缓驶来,菲利普总会充满期待地说:“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莫泊桑以短短三千余字,深刻描绘了金钱与亲情的较量。

在这个故事中,于勒的人生起伏成为了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的各种面貌。

年轻时,他肆意挥霍,不仅败光了家业,还耗尽了兄长菲利普的财产,终被送往异国他乡。

没过多久,家里收到了于勒的信,说他赚了钱,想弥补过去的错误。这消息让全家都为之动容。曾经那个被大家瞧不起的于勒,突然之间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

意外发迹后,又迅速落魄,最后在船上以卖牡蛎为生,被菲利普看见,带着一家人匆匆逃离。

中学时代读来,只觉得这是金钱与亲情的对立,是对拜金主义的批判。

然而,步入中年后,重读此文,却有了更深的体会。突然发现,我们或许已成为了另一个“于勒”,在生活的波折中感受到了人情的淡薄与现实的残酷。

这不仅仅是一篇关于金钱与亲情的小说,更是一个揭示人性、成长与选择的深刻故事。于勒的经历,如同一面人生的镜子,让我们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要说语文课本里的美食,不得不提《我的叔叔于勒》里吃牡蛎的情节。

课文连用了“文雅”、“高贵”这样的溢美之词来形容那吃法——

“(太太们)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牡蛎壳扔到海里。”

咱大平原地区,当时哪知道啥叫“牡蛎”?

几个小伙伴讨论了一下,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估计跟河蚌差不多,可那玩意儿也不能生吃呀!

不过课文里的“优雅”啊、“汁水”啊萦绕心头,叫人垂涎不已,都没兴趣听什么“中心思想”了。

长大后知道原来牡蛎便是生蚝,看了莫泊桑没有删改的原文描写更是哑然失笑,这跟“优雅”有一毛钱关系?

小说译本原文是这么写的:

“她们吃起来姿势非常优雅,用一条细纱手绢托着牡蛎,为了不弄脏连衣裙,把嘴朝前伸过去。接着她们猛地一嗍,把汁水嗍进去,壳随手扔进海里。”

你想啊,头伸老长、撅着嘴巴,滋溜一下把汁水连同灰绿相间的肉从壳子里面吸出来,然后随手将壳扔海里,这画面,简直难看极了!

为何“我的父亲”菲利普却把这套丑陋的吃相看出了“优雅”?

《我的叔叔于勒》写的是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盛行下‬,亲情‬的‬淡漠‬和‬人性‬的荒诞‬,以‬孩童的‬视角‬呈现‬,一览无余‬的同时‬,更‬反衬出成人世界的污浊和现实。

于勒的时代是1883年,“我”的一家并不富有,手头拮据,勉勉强强能凑合着过日子。

小说从几个角度展示出这个家庭的困窘:

吃食方面,从不敢去饭局或请客;买食品都是买打折减价的;天天吃的是肉汤和加各种调味汁的牛肉。(咱也不敢想19世纪‬的法国穷人吃肉汤和牛肉还觉得憋屈。)

穿衣方面,“我”的两个姐姐连衣裙都是自己缝的,为15生丁一米的花边讨价还价争执不休;“我”要是掉了钮扣,撕破裤子,都得狠狠地挨一顿骂。

收入方面,父亲每天要到很晚很晚才能从办公室回来,工资却少得可怜。

两个姐姐也因为家境欠佳累及姻缘,一个28、一个26岁还没出嫁。

穷生怨气,“我”的母亲常常为这紧巴的日子苦恼不已,想出最尖酸刻薄的话去斥责她的丈夫!

每每这时,可怜的父亲便嗫嚅着,张开手掌摸摸脑门,好像要揩去其实并不存在的汗水。

平日物质享受和精神娱乐上的稀缺,让菲利浦一家尤其注重“体面”和仪式感——

每个周日,全家人都打扮得衣冠楚楚,十分隆重地到市区的防波堤上去兜一圈。

父亲唯一的长礼服散发着揩拭污渍的汽油味儿,母亲穿得活像一艘节日里挂满彩旗的海船。

他们神态严肃、腰杆笔挺、两腿僵硬,步履庄重,“就像有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的成败取决于他们的举止。”

一家人做作而拙劣地模仿着上流人的言行举止,小人物的虚荣与可笑跃然于纸上!

菲利普一家的贫穷,催生了他们对财富的渴望、对上层阶级享乐的向往。

远去纽约讨生活的叔叔于勒,便成为这贫困家庭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每个星期日,父亲都会望着远处冒黑烟的黑色大轮船,说出那句一成不变的老话:

“哎!如果于勒在那条船上,那叫人感到多么惊喜啊!”

于勒来信里那句“我一旦发财了就立刻回来”成为一家人的精神福音,也打动了一位原本犹豫不决的年轻人向二姐求婚,促成了全家人赴泽西岛的短途旅行。

在轮船的甲板上,父亲看到两位绅士请两位打扮得十分漂亮的贵妇吃牡蛎,他被太太们“吃牡蛎的高雅举动迷住了”。

所以他当着新婚女婿的面用很文邹邹的话问道:

“你们要不要我你们吃几个牡蛎?”

菲利普极力的“优雅”背后,正是一个穷人卑微的爱慕虚荣,同样的行为举止使他更接近富人的“有气派,既优雅又出众”。

母亲虽心疼又怕跌面子,推说自己怕把胃吃坏,又把“我”留在身边。

4只牡蛎花费了两个半法郎。

1法郎等于100生丁,可以买6米多的花边。

在莫泊桑的另一个短篇小说《一个女雇工的故事》里,女雇工每年只挣240个法郎。

在度假旅行的邮轮上,姿态优美地吃上几只牡蛎,那是属于富人的腔调。

所以在菲利浦的眼里,价格给牡蛎附带上的“高贵”、“享受”属性,美化了吃相本身,成为身份上的象征。

菲利普殷勤地教女儿们应该怎么吃才不会让汁水洒出来,他尝试模仿那两位太太,不料却把汁水全部倒翻在身。

故作高雅的困窘,读来既讽刺又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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