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供暖季
大家对于供暖温度都有去观察吗?
山东供暖温度标准如何?
今天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山东省供热条例》有关供暖温度的规定
山东供暖温度标准
温度标准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 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 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另外
对于不想用供暖的用热客户
想要暂停供热要收取手续费吗?
用热客户暂停供热
要收取手续费吗?
暂停供热不收取手续费
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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