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10月28日消息,近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了对九江银行及其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九江银行因为一系列违规行为被罚款410万元。
具体来看,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考评指标设置不合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违规办理委托贷款、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面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房地产信托、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薪酬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掩盖违规转让信贷资产产生的损失等。
此外,九江银行的部分管理人员也被处罚。龚隽,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行长,因为公司违规发放贷款掩盖违规转让信贷资产产生的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王新颜,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同样因为该事项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束礼武,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客户经理,因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事项被警告。
李健,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因为同样的三个事项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刘飞,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事项被警告。
熊锐,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因薪酬管理不到位事项被警告。
孙夕振,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因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事项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潘明,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因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薪酬管理不到位事项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据此前报道,今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和江西监管局、原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披露了十张罚单,剑指九江银行(06190.HK)及其宜春分行、高新支行和相关责任人。
其中,九江银行因违规办理续贷掩盖不良资产等3项违规被罚款90万,九江银行高新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60万,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因贷款管理严重失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等被罚款100万,九江银行总行及两支行合计被罚250万。
公开资料显示,九江银行是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0年11月18日,原名九江市商业银行,由九江市八家城市信用社组建而成。九江银行先后引进兴业银行,北汽集团等战略投资者。2018年7月10日,九江银行成功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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