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伦来华,提出了一个非市场化行为的问题。
所谓的非市场化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资本的力量,但不等于是凯恩斯主义,因为,我们的干预是体制性的,这在全球独一无二,其它国家不存在对私有经济不能超越公有经济权重的安全性约束。比如,对国企的外贸补贴,这本质上是在强化所有制;美国人认为这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方式,不谈所有制,单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说,实际上美利坚也一样有类似的动作,双方说到底,还是利益之争。
但是,从国内经济来说,以所有制为锚定的政策,会造成国内经济中国企与民企的不平等竞争。
上海财大刘元春提出了一个问题,国企可以享有所有制红利,贷款息率为1.8%,民企只能贷到5%,中小微企业由于信用偏低,要通过金融中介才能拿到额度,雁过拔毛,实际贷下来利率要高达7%-15%,这样的营商环境,中小微企业无论如何也好不到哪去。那么,扩大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意义又是什么?
民营经济当然没有信心,因为非市场化行为决定了市场不再是一个有效市场,不可能向效率倾斜,实现自由竞争、充分竞争。
这就会必定出现效率递减,债务叠加,引起衰退。
北大国发院的姚洋也提出来一个问题,在市场准入上,民营同样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
中国经济以投资拉动经济的模式,原则上是国企担纲。国企拿下项目后,抽取足够的利润,又转包给民企,自己不作为;而且还出现了大面积的拖欠款行为,国企的钱却趴在银行赚利息。
这样的一种经济模式,它的意义又是什么,又如何能有效率?这等于国企是一种寻租经济,不具有真正的竞争力。
经济学家王小鲁谈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直面非市场化行为,认为这是一种不当的干预,其实,应该反过来说,非市场化行为不是干预,是中国经济方向性的选择。但经济就是经济,最终效率说了算。
中国的营商环境应该怎么改善?
王小鲁说:“首先政府要自律,减少对市场、对企业的任意干预,靠法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民企和国企,待遇平等,政策平等,这些都是可以马上做的。……停止在法律之外干预民营企业应该不难做到。”
王先生真的说错了,这些事不是什么不难做到,是很难做到。
因为,所有这些经济问题,都不是经济问题本身,涉及到了所有制,公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权重与主导地位。
于是,民营经济不得不面对一种矛盾,纳税时找民企,谈理想又是一片打打杀杀。《民营经济促进法》努力建立一个阶段性的平衡点,但历史是有记忆,不进则退。民营会不会做出反应,还是要放到市场的实践中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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