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一分醉
驾车千分险
蜀黍时常提醒大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认为自己喝得不多还很清醒
或者趁着夜深人静上路
但往往就是这一侥幸念头
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源头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一起事故案例
2024年05月05日21时58分许,马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E4***6的小型轿车,沿东营经济开发区惠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府前大街路口南侧处时,撞至府前大街西侧路灯杆,致路灯杆、绿植、路沿石及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点击查看事故视频)
该起事故中,马某某行经路口未确保安全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马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马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什么酒驾会增加事故的发生?
壹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贰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此外,即便你饮酒后没有开车
直接进行休息
但还要警惕第二天的“隔夜醉”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醉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事故教训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 |一大队
编辑 | 陈艳艳 韩颖
审核 | 张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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