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告》,指出公司有4名员工擅自长期离岗。其中,一名员工的离岗时间竟长达16年,可追溯至2008年。吉林森工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在职员工总数超过500人,经过筛查发现,有16人虽参保但未在岗,且这些员工均为零工资状态,公司已再次通知他们返岗。
其实,从企业层面来看,发布通告的做法是合理且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这4名员工未经批准擅自长期离岗,公司在多次联系无果后,按照程序发布通告要求他们限期返回上班,是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这一事件也暴露出该公司在人员管理上存在显著的漏洞。
长达16年的离岗时间,足以见证一个人从青年步入中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企业却似乎对此毫无察觉,或者虽有察觉却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这种管理上的松懈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它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员工长期离岗期间,企业不仅可能承担了不必要的人力成本,还可能因岗位空缺而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另一方面,对于其他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来说,也是不公平的。他们勤勉工作,却看到有人擅自离岗多年而不受任何惩处,无疑会削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
此外,将“零工资”等同于非“吃空饷”的说法也值得商榷。按照“吃空饷”的界定,“饷”并不仅限于工资,还包括诸如保险等相关待遇。虽然这4名擅自离岗的员工为零工资状态,但企业依然为其缴纳了保险。从这个角度来看,认定他们存在“吃空饷”行为并非毫无依据。
“在编不在岗、拿钱不干活”的“吃空饷”行为一直以来都备受诟病。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对“吃空饷”现象展开了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吃空饷”问题仍在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之中。不少单位习惯于做“老好人”,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对长期不上班、缺勤旷工的干部不进行处理,使得少数人依然逍遥自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吉林森工集团不仅应该对自己的“吃空饷”专项清理活动进行深刻反思,更应该及时弥补在人员管理、内部考勤等方面的制度漏洞。
今年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明确表示,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因此,对于那些擅自离岗、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员工,国企应该下定决心,坚决予以辞退。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作者:刘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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