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20240314号提案答复的函
茂教案函〔2024〕99号
(B)类
**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恢复茂名市区初中晚自习制度,提升教学质量的建议》(第2024031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实情况
晚自习作为一种辅助学习方式,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时间和机会,帮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高学习效果。同时,晚自习也可以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便于教师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提升教学效果,增强师生之间的联系,有利于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调整教学策略。我市乡镇初中和寄宿制学校一直坚持上晚自习。
2009和2010年,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从未成年人的安全方面考虑分别出台了暂停义务教育学生上晚自习的政策。自2011年春季起,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停止安排学生回校上晚自习。截至目前,我局还没有恢复市区初中学校上晚自习的计划。
二、政策依据...
(一)2009年8月28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粤教基〔2009〕88号)规定:不住校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安排回校参加晚自习。
(二)2010年10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规定:不得安排走读生到校上晚自修。
三、不开设晚自习的原因分析
根据现行政策和局直属学校实际,我局暂时不安排市直属初中开展晚自习服务。一是因为还没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要求非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上晚自习的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普遍傍晚7:00才回到家,吃完饭已是晚上8点。学生在校一天了,身心俱已疲惫,如果再组织回校上晚自习,一来一回,既耗时,又增加家长和学生身心负担。为确保我市初中学生健康成长,截至目前,我局还没有恢复市区初中学校上晚自习的计划。
四、组织好校内课后服务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部署,为减轻家长接着负担,我局近三年已要求局直属初中学校均安排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让有需要的初中学生下午放学后自愿参与,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午5:10-6:30,与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部分学校(如行知中学、光华小学)也提供午托午餐服务。
五、下一步设想
鉴于上晚自习可以提高初中学生学习成绩和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我局会努力寻求政策支持,多方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意见,早日恢复市区初中学校晚自习。
专此答复,望贵单位对我市教育工作谅解与支持,欢迎贵党继续对我市的教育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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