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用一个半版面公布的一份公告引发关注。该份公告涉及曾在黑龙江鸡西、鹤岗担任过副市长的李传良,称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实施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该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过31亿元,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超14亿、查封1021处房产等。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此前披露,李传良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是其在鸡西担任财政局局长、副市长等职务期间。2017年3月,54岁的李传良辞去公职。 红星新闻记者从鸡西市人民政府此前公布的《2017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看到,2017年鸡西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6.2亿元,李传良涉案的31亿余元,相当于鸡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
黑龙江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 图据东北网
李传良涉案超31亿元
被查封北京三亚等处千余套房产
10月11日,牡丹江中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的这份公告显示,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将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交由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于2024年9月29日立案受理。
公告称,李传良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7月10日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传良于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载明,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期间及辞去公职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00多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000余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综合以上金额,李传良涉案超31亿元。
该份通告称,李传良使用上述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亿余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李传良被查封的房产绝大多数集中在其此前长期任职的黑龙江省鸡西市,此外还包括位于北京昌平、海南三亚的多套房产。
辞去公职1年后外逃
部分涉案赃款转移境外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9月出生的李传良是黑龙江鸡西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后,便长期在鸡西财政系统任职。2003年7月,其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市农业开发办主任等职。
2011年12月,其开始任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2012年1月,卸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开始担任鸡西市副市长。至此,李传良已经在鸡西市财政局“一把手”的岗位上任职8年多时间。
2014年4月,李传良任鹤岗市政府副市长人选,同年5月正式任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7年3月,54岁的李传良辞去公职。据此次《人民法院报》发布的公告披露,在辞去公职后1年多的2018年11月15日,李传良逃匿境外。
2020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黑龙江省监委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经初步调查,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李传良为躲避调查目前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根据公开简历显示,李传良在鸡西的任职超30年,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此前披露,李传良的违纪违法行为也主要是其在鸡西担任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
《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涉李传良案公告
红星新闻记者从鸡西市人民政府此前公布的《2017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看到,就在李传良辞去公职的2017年,鸡西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6.2亿元,李传良涉案的31亿余元,几乎相当于鸡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
此外,李传良涉案金额中,最大的一笔是其被指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如果以李传良后来任职的鹤岗为例,据鹤岗市统计局此前发布的《2017年鹤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鹤岗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2.9亿元,而李传良侵吞、骗取公共财物金额已超过鹤岗2017年GDP的十分之一。
李传良多名“老上级”此前已获刑
有人退休4年后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1月,李传良卸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开始担任鸡西市副市长,当时在鸡西市担任“一把手”的是许兆君。2011年6月,许兆君开始担任鸡西市委书记,直至2013年9月。2014年8月,当时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时任黑龙江省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的许兆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许兆君曾任鸡西市委书记
2017年9月5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许兆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曾于2009年7月至2013年4月任鸡西市市长的朱德义,在2014年年初,因涉嫌严重违纪,其黑龙江省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同年4月,他被降为副市级干部。同年11月,他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2022年7月,退休4年的朱德义落马。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3月,54岁的李传良从鹤岗辞去公职时,担任鹤岗市“一把手”的,是张恩亮。
公开简历显示,2016年12月起,张恩亮开始担任鹤岗市委书记,2021年5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张恩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2023年2月7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恩亮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一审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恩亮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30万元。
在张恩亮前,担任鹤岗“一把手”的是武凤呈,其从2015年3月起担任鹤岗市委书记,直至2016年12月,当过李传良上级1年多时间。2019年5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了武凤呈被查的消息。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尤丽琴
编辑 郭庄 责编 冯玲玲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