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为我们的生活
带来不少方便
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接收到各种信息
了解身边大小事
但总有一些人
在网络上为了达到某些目的
不惜编造散播谣言
这样的行为不仅污染网络空间环境
还扰乱社会秩序
近日,肇庆一地
又有两名女子因编造散播谣言
被警方拘留!
10月8日,肇庆广宁县公安局网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在微信上出现一则“广宁县东环路发生了一起碎尸案”的不实消息,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影响恶劣。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警方经调查发现
伪造、传播不实消息的人员
为高某莹、冯某雨
于是迅速将上述2人带回公安机关
作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高某莹、冯某雨2人交代,其为博眼球在微信上编造散播不实消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2人
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已被行政拘留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公安机关
对于编造、传播谣言等违法行为
将依法严厉查处
# 法律链接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为网民的我们
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
切勿为博取眼球或流量
发布不实言论或编造、散布谣言等
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广宁公安、肇庆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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