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见性周遍一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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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来讲《楞严经》十番显见的第六番:“前尘殊见,显见无杂”。

「若见是物,则汝亦可见吾之见。

若同见者,名为见吾。吾不见时,何不见吾不见之处?

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若不见吾不见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译文】佛说:“假若这个能见万物的‘见性’也同样是万物之一,那么你也应当能看见我的‘见性’。

假若我们同时见一件事物时,就认为你见到我的‘见性’了。那么我突然闭上眼睛,这时我的‘见’已脱离了所见的‘物’,你何以不见我不见之处呢?

假如你能见到我不见之相,自然就不是你的不见之相。假若你不能见我不见之处,自然见性就不是物,那么这个见不是你又是谁呢?”

【解读】前面是告诉我们能见之性是不还的,这个不是所见之物,不是客尘,而是常住不坏的真心。

然后佛在这里进一步说明,假如能见之性是所见之物,也就是能见之性可以被大家见到,是相分,而不是见分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你也应该能见到我的能见之性。因为我的能见之性假如是所见之物的话,那么你应该能见到我的能见之性才对。

如果又错误的认为,同见一物时,就见到了我的能见之性。但是我一旦脱离事物时,你为何又见不到我不见之处呢?

其实把见当作物是非常离谱的,因为你不可能见到别人的能见。如果能见到,那么别人见到茶杯,那就相当于你也见到了茶杯。

这个时候他人之见,变成了你的见,这怎么可能呢?其实别人见茶杯时,你根本就没见到,你见到的是山,是水,是其它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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