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国相关媒体10月4日报道,印度Z F反对最高法院中,将婚内强奸定为犯罪的请愿书,称其过于严苛。印度联邦内政部向最高法院表示:“男性没有强迫妻子发生关系的基本权利”,但已有足够的法律保护已婚女性免受X暴力侵害。
根据印度一项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每25名女性中就有一名曾遭受过丈夫的性暴力,包括1991年将婚内强奸定为犯罪的英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都已经将婚内强奸定为非法。
目前,在全球范围之内,未将婚内强奸定为犯罪的包括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沙特阿拉伯等30个国家,而其他大多数国家早就将这项法律在实践中使用,即即使结婚后,丈夫对妻子的行为,如果被定性为强奸,其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他们都将会收到法律的严惩。
今年在我国邯郸也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河北邯郸赵某酒后欲强行欲正处在生理期的妻子发生关系,结果遭到小芳的拼命反抗,最后赵某的行动并未得逞,但他的这一举动直接惹怒了妻子,小芳反手一纸诉讼就将赵某送上了法庭,最后赵某被法院依法判定为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这件事情中有一个重点是被大家都忽略的,赵某与小芳虽然属于夫妻关系,但此事件发生之时,两人的感情关系属于破裂状态,当时两人正处于起诉离婚阶段。在起诉离婚第七天,赵某在酒后寻找小芳索要户口本,当时只有小芳一人在房间之内。
赵某在这个时间段看到独自在家的小芳后,便控制不住自己了,他从后面一把抱住了小芳,并用双手在小芳身上摸索。当时的小芳身体正处于生理期间,且两人已经处于起诉离婚阶段,于是小芳强烈反抗,最终赵某并未得逞。
法院的相关依据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胁迫手段与妻子发生关系,无论婚内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其中一方使用暴力手段,或者是其他强制胁迫手段迫使伴侣发生关系,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罪。
有网友在这时提出一个疑问,那如果是女性在婚姻期间内,完全不顾男方的反对,对男方用了强,这个算不算强奸罪呢?这个问题小编还真回答不了,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必须对相关规定了解的很透彻,因此如果有懂行的朋友可以为大家解个惑。
除此之外今年还有一事备受网友们的关注,那就是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目前这个案件的二审都已经第三次延期,可见这个处理过程是相当复杂的。这件事中,男方认为是没有满足女方在房本上加名字的要求,结果就被对方起诉强奸,因此男方坚决认为自己无罪。
案件最受争议的地方就是双方明明已经订婚,且当天完事后女方还在新房之内洗了澡,从某种程度上是不是可以认为女方其实已经默许了?像这种当时愿意,事后又不乐意的情况,到底该如何去评判它的真伪呢,很显然要想证明这一点,难度是相当大的,因为这件案件的争议特别大,所以二审目前都已经延期了三次。
类似这样的事情,不仅在国内的争议非常的大,即使是在国际上也存在很多不同的声音。有活动人士称:在现在这种社会,强迫性行为就是犯罪,不论是谁所为,而印度Z F、宗教团体和男性权益活动家反对任何修改法律的计划,他们称婚姻中已“默许”同意发生关系,妻子不能事后反悔。
印度Z F在向当地法院递交的一份报告中写明:婚姻是一种“不同类别”的关系,拥有包括法律、权利和义务在内的“完整生态系统”。将婚内强奸定为犯罪“可能”严重影响夫妻关系,并可能对婚姻制度造成严重干扰。
其实在我国有一句古话说的非常在理:清官难断家务事!个人感觉夫妻之间的事情,法律还是参与的越少越好,毕竟有些事情真的没有办法拿出像样的证据来证实事情的真实性。比如大同订婚强奸案,男方一口咬定当时女方同意了,但女方在事后却坚决不同意这个说法,那么如何来证明女方当时是否愿意呢,总不能在开始之前先签订一份说明吧?
但如果没有这个“婚内强奸罪”,有些时候好像也不太合适,比如男方长期对女方进行家暴,或者说不管什么状态下,女方都必须满足丈夫的需求,却有好像回到了古代的强权社会。也有网友表示结婚证就像司机的驾驶证一个道理,车只要没出毛病就可以驾驶,但是车和人不一样呀,这个....
如果印度Z F这个举动,真能迫使当地最高法院更改这个法律规定的话,其他很多国家估计很快就会效仿,这到底事件好事还是不妥呢,如果真的取消了这个罪名的话,那是不是也意味着女性在婚后的地位会再次降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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