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思如
前言:“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当“社会火山”不断酝酿,社会矛盾加剧,底层互害现象,就越频发。
近日,在上海的一家超市,又发生了一起“底层人互害”的恶性事件:
一名男子晚间9点多闯入位于松汇中路的一间超市,持刀随机无差别砍杀。被砍伤的民众共有18人,其中3人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杀人动机,有知情人透露:该名男子为广西人,被安徽人拖欠工资,特来上海讨薪,但是被拒,安徽人不接电话玩失踪,广西人走投无路,在上海的安徽人聚集地,杀人泄愤。
对此,网上热议不断:
怎么没人见义勇为?制止暴行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普通人只有逃
现在为什么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少了?因为成本高,难度高。
见义勇为搞不好就动作过当,吃官司,既要保证制服持械歹徒安全还要保证自己安全,不会“葵花点穴手”谁上啊!?
记得网上有段视频:一个持短刀的歹徒,被七八个人持长柄装备的围攻。愣是搞到警察到,才把他制服。因为怕弄伤歹徒吃官司。
还有那名词“互殴”,最高法解释多少次,各地还是层出不穷。还是我们单位书记说的透彻:因为基层执法机构(派出所,公安局)懒政。因为它们是靠管理片发案率来考核的。你打我属于人身攻击,我有权反击。人身攻击、故意伤害要入刑的,发案率就上去了。互殴不入刑。控制发案率妥妥的OK。
生活再怎么不容易,也不要去伤害无辜的人!
冤有头债有主,乱杀无辜不可原谅。
懦夫朝民众开刀
原因肯定有,但伤害无辜非侠客所为,实为愚鲁无能。
不去找伤害你的人报仇,却对和你一样的穷苦百姓下手,该死!!!
如今,这种报复性事件非常多,经济下行时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走投无路,但如果我们从来不反思事件发生的根源,只是一味的谴责施害者,这完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不断发生。
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在经济高速发展但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的背景下,底层互害的现象可能会更加明显。例如,工人之间可能会因为工资差异、工作条件等因素而产生嫉妒和敌意,尽管他们都是处于相似的社会经济地位。
此外,社会互害现象还可能与法律和道德的缺失有关。当法律不能有效地保护人民的权益,或者社会道德水平下降时,人们可能会更容易采取损害他人利益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弱者为何只敢挥刀砍向更弱者?
1,人们被资本或者体制逼得走投无路时,试图通过控制或伤害比自己更弱的人来获得一种权力感。
2,人们在面对生活压力、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时,可能会将不满情绪转嫁到与自己处于相似境遇的人身上,或是选择攻击那些他们认为不会反击的人,以此来发泄自己的情绪。
3,在不平等的社会结构中,资源和权力的分配可能导致一些人感到被边缘化,从而产生攻击性行为。
无辜的被当成发泄对象的弱者,出于自卫,出于愤恨,出于发泄等原因,反向攻击回去。——这就是互相伤害。
这有些类似于“螃蟹效应”:当多只螃蟹被放在一个敞口的竹篓中时,它们会相互拉扯,阻止任何一只螃蟹爬出篓子逃脱。
事实上,在底层互相踩,并不能让底层的任何人站起来。
大家都活得不容易,在这个牛马世界里,如果能战胜互相伤害互相倾轧的戾气,彼此团结,反而能走出一条活路来。
站在社会治理的角度,为了减少底层互害现象,也需要执政者通过法律和政策,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减少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的发生。
思如哲思
关注普通人的「生存处境」,思考更好的「人生出路」。作者思如,V:mao35117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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