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塑造山东省检察机关的“信息先锋”工作品牌,蒙阴县检察院一直将信息视为展示检察工作成果的关键环节,着重在强化信息搜集和激励机制方面下功夫,持续激发检察信息工作的活力,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从“催着做”转变为“争着做”,从“推着做”转变为“比着做”。为此,蒙阴县检察院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优化和改进:
制度化规范管理。蒙阴县检察院制定《进一步推进信息工作的若干措施》:这一举措旨在从信息报送、设定目标、职责分配、考核通报等方面形成制度化的管理体系,确保信息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组建信息专业人才库:通过建立一支专业的信息工作团队,加强信息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检察信息的产出提供人才保障。
优化信息资源共享。蒙阴县检察院建立信息约稿机制:通过这个机制,实现全院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质量。发挥办公室的主导作用:办公室作为信息工作的核心部门,负责统筹规划,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挖掘有价值的信息选题,共同推进信息的撰写和发布。
激发内生动力。蒙阴县检察院实施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考核机制:通过季度通报和年度评优,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通过上述举措,蒙阴县检察院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工作生态,提升了信息质量,增强了队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塑造“信息先锋”工作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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