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药监局
2024年09月20日,安徽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安徽省月丰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在飞行检查中发现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被要求立即暂停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并依法立案查处。
这是近期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第4起飞检案例,此前安徽御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徽草堂药业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飞行检查中出现质量安全隐患,被要求暂停生产。
安徽省月丰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至11日,我局对你单位飞行检查中, 发现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中药饮片质量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中药饮片生产销售。
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由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依法立案查处。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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